第一节 银行
第三章 驻场单位
第一节 银行
一、机构沿革
1969年 5月,因需要,省委同意在农场设立银行办事机构,即银行营业所,人员由干校从
下放干部中抽调。除业务直接归庆安县农业银行管理外,所有党政生活、人事变动等,均由干
校管理。主任霍兴华,副主任白文启,均为省银行下放干部;会计许鹤龄,省供销社下放干部;
出纳员魏桂兰,原农场干部。
1971年 9月,营业所交庆安县银行管理,工作人员由县银行选派,党政生活由干校计财科
管理。主任胡永生,会计曲陆昌,出纳员于孝云,信贷员尹宝富。其后,韩正彦、李云林、胡
晓波等人曾先后接任会计与出纳员。
1979年10月,营业所更名为庆安县农业银行柳河营业所。
1985年,更名为庆安县农业银行驻柳河办事处。
1988年,银行办事处主任霍显声,会计李云林、张文宝。
1995年5月,银行业务剧增,工作人员发展到8名。驻柳河的银行同邮电局一起组成联合党
支部,由霍显声任党支部书记,隶属农场党委,组织生活由农场党办直接管理。银行主任霍显
声,业务主任孔祥利。
1998年8月23日,储蓄业务实现了微机电子化。
为了适应农业银行改革的需要,尽快扭转亏损局面,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1999
年7月省行决定把农场附近的新胜营业所并到柳河办事处,并入储蓄存款138万元,各项贷款206
万元,原有人员仍负责该所发放的贷款回收及吸储工作。
1999年,柳河办事处支部归属支行党委领导。
2000年 3月13日,霍显声拟调往支行,由原业务主任孔祥利接任主任职务,业务主任由于
淑贤担任。
2000年12月13日,信贷员张文宝内部退养离岗,办事处业务人员7人,工勤人员2人。
1991年,银行办事处荣获庆安县人民政府所授予的县级文明单位。1993年,荣获县级文明
单位标兵。1994年,荣获绥化地区行署授予的地级文明单位。1997年,荣获地级文明单位标兵。
二、储蓄和贷款
农场银行储蓄额比较高。1988年,储蓄额达 250万元。以后历年都有所增加。1990年储蓄
额达304万元,1995年储蓄额达759万元。1998年末储蓄额突破1 000万元,高达1 157万元。2000
年末储蓄额达1 741万元。
为了支持农场职工兴办家庭农场,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的经济作用,银行积极为农场和个人
贷款。随着改革的深入,发放贷款的数额也在稳定增长之中。1988年发放贷款60万元,1990年
发放贷款69万元,1995年发放贷款106万元,1998年发放贷款196万元,1999年全年发放贷款151
笔,金额205万元,2000年共发放贷款 147笔,金额174万元,支持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在大旱
之年农业取得了良好的收成。
2000年,银行在贷款方式上实行了物质抵押,保证担保等,取消了信用放款,清除了贷款
风险,到年末首次实现了当年发放、当年回收。加大了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在支行清收工作
组的协助下,共清收不良贷款96万元。剥离呆账贷款7万元,不良贷款的比例,由1999年的17.93%
下降到2000年的0.67%,下降17.26个百分点,使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有较大的提高,活化了资
金。
三、新兴业务
实行了电子化后,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准确、规范。各项业务飞速发展,新兴业务陆续开
办。1999年12月份,开始代理国信寻呼公司收取服务费,及代售寻呼机业务,到2000年末,共
售机11部,收费1万元。
2000年 3月20日,银行开始代理庆安县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当年代收保险费2.79万
元,实现代办业务收入2 500元。
2000年 8月份,储蓄专柜代农场社保局发放41位离退休人员工资,陆续代发离退休人员、
子弟校教职工工资,到年末,代发工资达217户。
2000年9月6日,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实行了省内通存通兑,发行了与活期存折同等效能的金
穗借记卡,大大地方便了储户,实现了省内货币电子化。
2000年7月3日,开始代理移动通讯公司手机收费业务,凡在省内各地移动通讯公司入网的
用户,均可在储蓄专柜缴纳话费,年末实现收费额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