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农场地处小兴安岭西南麓,属半山区,北靠庆安县丰收林场,西北邻庆安县新胜乡,东、
南、西南与双丰林业局接壤。
林区原生植物为红松及阔叶林,历经日伪时期掠夺的采伐,加上火灾,到建国后,已有相
当部分成了荒山秃岭。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了对森林的管理,采取护林防火、封山育林以及育苗造林等措施,
森林资源方得到部分恢复和发展,形成了以山杨为主的阔叶混交林。
1960年,根据省林业厅(60)林经字第 950号文件,由双丰林业局(前身为田升林业局)划出
10万亩林区,交给农场经营。1961年,由省林业厅森林勘察第二大队,进行了第一次森林经营
调查,编制出森林经营方案。林场根据经营方案开展了经营活动,使森林资源得到一定的恢复
和发展。但是,十年动乱时期,又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1978年,林场开始建立苗圃,自育苗木,可供每年造林使用,基础设施也日趋完善,有水
库及灌溉系统等。
1985年,林校建立植物园,占用苗圃地址。苗圃迁往西大排 8号地。1988年,苗圃由魏天
负责,工作走上正规。
多年来,由于延续着传统的经营模式,丰富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1999年林业
公司的领导班子,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地总结了多年来经营管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迈出了林业深化改革的新步子。制定出台了兴办家庭林场的实施方案,有10个家庭林场已具规
模,为今后兴办家庭林场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成立烧柴站,改变了历年在采伐山场开山卖烧
柴的陈规陋习,有效地控制了乘拉烧柴之机盗伐林木行为发生。改革了苗圃的产权制度,焕发
了生机,创造了经济效益,解决了造林树苗靠外购的难题,并从单一的培育造林苗木,扩大到
培育花卉、蔬菜、名贵苗木等多方面经营基地。全年共培育樟子松树苗31万株、播种落叶松100
万株、白榆树苗15万株、草坪300平方米,各种高档花灌木2万余株,建温室每平方米 1元,大
棚每平方米0.5元,裸地每亩 180元的标准承包给个人经营,每年可收利费每公顷4 000元,使
荒地变成了宝地。成立了小木加工厂,解决了职工就业问题,创造了经济效益,提高了木材销
售价格。加大了林政管理力度,实行了“三包、三边”制度,层层签订合同及责任状,使林政
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由于加大了林业改革力度,扩大了生产经销门路,取得了优异的经济效益,全年林业总收
入为227.03万元,总支出为198.33万元,上缴农场55.7万元,纯盈利15.03万元。
2000年,农场深化了三项改革,其中一项为林业改革,即政企分开,科站合一,林业工作
在1999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采取了“四线”为主:以加强管理为中心的育林、采伐、深
加工为一线。增加深加工项目及增建两个木材加工厂。以完善提高为中心的兴办家庭林场为一
线。以积极创建为中心的苗圃、花卉、蔬菜为一线。以开发种植为中心的山产品的利用为一线,
开发种植市场畅销的产品和采集自然山产品,如种植金丝柳及中药材,采集榛、蘑、蕨类等。
采伐由粗放型变为集约型,向质量效益型方向发展。农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采伐剩余物,
提高了出材率,降低了成本,控制了木材流失。2000年,农场拥有一家大型筷子厂,每年可利
用木材1 700立方米。3家小型木器加工厂, 每年可利用木材1 500立方米,提高了抵御市场风
险的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林场15个,家庭林场以林、农、牧、副、渔业综合发展为主,
既保护了资源,又合理利用了资源。苗圃面积已由原来150亩增加到500亩,苗木种类繁多,已
具备了冲击市场的一定规模。
2000年,全年林业总收入为260万元,上缴农场57.5万元,纯盈利20万元。
林场自1979年至2000年,共营造人工林10 375.5亩,其中已成林人工林 8 110.5亩。林业
公司有100多名职工,有各种车辆、机床,有护林站6处,已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