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护林防火
第六节 护林防火
农场护林防火任务艰巨。自1981年,农场设有专业扑火队和机动扑火队,以确保场区森林
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985年,农场针对林区的特殊性,制定了防火方案,配备护林员16人,灭火器 4台。春秋
两面季防火期内,深入到各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巡逻。
1986年,针对春防工作的特点,农场建立了各级防火组织10余个,有效地控制火源、火险。
自春防开始,深入到各生产队、居民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落实严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
主要内容有:严格执行“六烧六不烧”制度,在春防戒严期内,达到家喻户晓,严禁野外生火
行为,设护林防火检查岗 4个,由13人组成;五级风以上天气停止生活用火和公共场所用火。
农场吸取以往群众在清明节上坟跑火的教训,清明节这一天特派巡逻人员 6人对墓地进行重点
看守;对外来散居野外的养蜂人员进行护林防火安全教育,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等。
1987年,林政管理站有职工13名,成立由林业站组织的扑火队,当时风力灭火机 4台,长
江750型摩托车1辆,瞭望塔1座,加强了森防的警戒,全年无森林火险、火情发生。
1988年,林政管理站配备了 2号工具,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全场成立联防组织,落实
了宣传、火灾预防、扑救、管理与奖惩措施。做到无火积极预防,有火积极消灭,打早、打小、
打了。
1989年,提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10条方针,即:一个中心,二个重点,三字措施,
四早字制度,五个懂得,生产用火六烧六不烧,防火工作七落实,森林防火建设八项内容,奖
惩十条标准,十个知道。在全场内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防火。
1990年,清理防火线30公里,6万亩,经上级部门批准焚烧秸秆9 000亩。林区内有火源作
业点30个共计 150人。查处乱点乱烧案件一起:原林业公司制材厂厂长吴志国在防火期内由于
乱点乱烧人为地制造了火情,农场决定撤销其行政职务并罚款500元。
1991年,农场建立了领导分区、分片制度,具体负责林政工作和护林防火工作。在节假日
(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期间学院领导、农场领导和护林员一起对森林死看死守,对违反
防火规定的人员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共播放宣传教育片4部,参加人数2 000人次,宣
传语500张,学生上防火课10次。被庆安县人民政府评为森林防火先进集体。
1992年,农场加大了森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无线通讯、广播等手段和措
施。签订防火保证书125份,开展了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组织专业机干扑火队学习班2次,
300人次进行实战演习。
1993年5月,农场开展了“5.6”反思日宣传教育周,农场组织1 530人收看“5.6”反思日
宣传教育片《来自大兴安岭的报告》。重点实行“三清”(清山、清林、清河套)工作。
1994年,春秋两季少雨,林内可燃物质多,火险隐患大。在防火上做到“六勤”,即:勤
宣传、勤研究、勤部署、勤检查、勤总结经验教训、勤兑现奖惩,坚持“三个发挥”的作用,
即:发挥主干线的作用、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发挥联防联责的作用。
1993~1994年,每年的 4月初,落实防火措施,责任到人,做清明节战役前的准备工作,
查漏洞补措施。在清明节当天早上,总指挥场长刘其晖,亲赴现场检查防火工作。农场采取各
项任务早动手,组织早健全,制度早完善,工具设备早维修等措施。由于领导重视,防范措施
得力,1993~1994年无任何火警火灾发生。
1995年 3月,农场获省政府颁发的“十年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奖牌。5月, 农场编制了
《农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方案》,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方针,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的基础上,发展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年限1996~2010
年,1996~2000年为一期工程。
1995~1996年,每逢防火季节,林政站成立2~3人的小组进行巡逻,组成了14人的快速灭
火队,农场组建了100人的快速灭火队,配一台212北京、一台三轮摩托车、二台大车,山区内
的家庭林场缴纳200~500元抵压金,外雇人员登记造册上报森防办。加强了与周边联防区的联
系,互动互联,做到无火联防、见火联扑。
1997年,点烧防火隔离带100公里;设有固定森防检查站5处,临时哨卡 1处。由公安、林
政组成“三清”工作组,共清查11次,排除了森林火险隐患。
1998年,因雪少冬暖,气温比历年同期高 3.5摄氏度,植被干燥,3~5月气温偏高5~8摄
氏度,农场加大了执法力度、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懂得”、“十个明白”、
“六烧六不烧”。与农场居民签订防火公约 500余份。第一次提出了“一票否决”,落实责任。
农场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文件进行防火教育,宣传森防法律、法规,使群众深入了解“护林
防火,人人有责”,教育面达100%。这一年开始,从组织上、思想上和措施上全面落实江泽民
总书记提出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
扑火队伍建设。
1999年,农场林政管理人员12人,灭火机具达10台,新引进防火车一台,通过经常的演习
训练,人员业务素质有所提高,做到发现火情15分钟之内上报,扑火队员在接到命令20分钟之
内出发,对知情不报、晚报、瞒报、贻误战机的责任人和领导追究其责任。在全体队员的努力
下全年没有火情、火警发生。
2000年,农场设有固定森防检查站 4处(北站、大柳树、丁字路、六分屯);由公安、林政
组成“三清”工作组,全年清查4次,排除了多处森林火险隐患。签订防火合同100余份,出版
报12次,标语100余条幅。到各村屯宣传 4车次,利用集市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职工群众受教
育达百分之百,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大旱天气没有出现火灾、火警。
1988~1990年度农场被省政府授予防火先进单位“三连冠”。
1991~1993年度被省政府授予防火先进单位“三连冠”。
1994~1996年度被省政府授予防火先进单位“三连冠”。
1997年被省政府授予防火先进单位“十连冠”。
1998、1999、2000年度被省政府授予防火先进单位。
农场场长由进魁被省政府授予1990年度防火先进个人称号。
林政检查站站长张凤阁被总局授予1990年度防火先进个人称号。
林政检查站站长李海被总局授予1994年度防火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