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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非国有经济

第十章 非国有经济




  1981年~1990年3月,农场非国有经济工作由农场工会负责。

  1990年3月,农场庭院经济办公室正式成立,主任马乃玉,隶属于农场工会。

  1997年,农场庭院经济办公室更名为农场自营经济办公室,主管领导徐庆华,主任马乃玉。

  1999年12月,马乃玉退休,工会副主席王喜芳任自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农场非国有经济历经20年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可总结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1~1986年觉醒阶段。几度变革的农场,于1981年隶属于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这是拨乱反正后农场的重新归宿,而人们的思想意识仍未完全走出特殊历史的阴霾。在发展非
国经济这项工作中,农场工会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们仍处于观望态度,导致这一时
期非国有经济工作发展缓慢。但这一阶段的后期,因宏观的形势的影响,人们渐渐地对非国有
经济有了重新认识,农场非国有经济有了雏形。

  第二阶段:1986~1993年多点开花阶段。1986年,农场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大农场套小农
场双层经营体制,推动了农场市场体制的建立。在农业方面,少数人种多数地的政策,使一部
分职工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在林业方面,因采伐、造林的阶段性特点,使职工夏季没有活干,
而实行的计件工资改革导致没活干就没有工资,所以这部分职工有的自发的从事庭院经济生产,
有的下海经商,有的从事个体运输,有的从事养殖,农场非国有经济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崭新局
面。1993年,农场庭院经济从业人数发展到530户(含种植业),占全场总户数的60%,从业人员
1 220人,占全场总人口的65%。全年总产值达120余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28%。户均收
入1 350元,人均收入700元。

  第三阶段:1994~2000年规模化发展阶段。1994年,管局把庭院经济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增
长点和增加职工收入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农场制定了《非国有经济发展方案》,其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个体私营经济的相关法规为准绳,以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业
户为目标,使个体私营经济在规模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创造宽松条
件,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职能服务。采取积极引导,放手发展,政策扶持的发展措施。这一阶
段农场涌现了许多非国有经济的规模大户,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1994年4月11日,来自七台河市的投资商李永富携6万元资金、全套卫生筷生产设备及有关
技术人才来农场,建立“永富筷子厂”。“永富筷子厂”是农场第一家非国有企业。这一非国
有企业在柳河的兴办,不仅解决了木材销售难题,还安排了近30人的就业。1994年,农场提出
以资金支持这一措施,以猪、牛生产为突破口,带动以畜牧业为主的庭院经济超常规、跨越式
向产业化经济方向发展。王建国、张学明是这一时期畜牧业发展的典型。2000年底,王建国养
猪年销售量3 000头以上,建立了优良种猪场。张学明养牛年存栏达200头以上。

  1999年, 农场出台了农场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具体政策:1、对兴办木器加工厂的业户,农
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场地、水源等便利条件,优先销售给木材,对兴办山产品加工
厂的业户,免收山产品资源费;2、对从事养殖业的业户, 农场在养殖小区内优先批给地号,
并提供病害防治及各种技术服务;3、对下岗、精减、落聘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在符合农场
规划的前提下,土地部门优先批给房号。对临街从事非国有经济的商业建筑,土地部门酌情减
收或免收土地有偿使用费;4、外来投资办厂、经商效益明显的, 公安分局可按有关规定予以
优先落户;5、对个体劳动者,农场在政治地位、 评模选优等方面与在职职工一视同仁,今后
在任用干部时,农场有计划地在个体经营者中选拔。

  2000年 3月1日,农场出台了非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的管理办法:1、贷款范围是凡在柳河地
区居住,持有柳河农场户籍的人员, 均可申请小额贷款;2、贷款项目是以投资少规模小,当
年投入当年即可收回投资的小型家庭种植、养殖业为主,兼顾其他畜牧养殖业及粮食深加工项
目优先。申请贷款者必须采取“筹一贷一”的方法进行项目投入,每户贷款额在1 000~2 000
元,最多不超过5 000元;贷款期限及利息是本基金为一年期低息贷款。

  2000年底,农场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从业户数 520户,从业人员1 000人,总产值1 500万元,
利润320万元,户均纯收入13 000元,人均纯收入8 000元,总产值10万元以上大户1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