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节 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长期任务。农场环境保护工作自90年代
开始进行。
1994年 3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
发利用,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的为农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农场成立水资源管理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水务科负责。这是农场第一个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工作
自此逐步走向正规。
1999年5月,农场下发了《取水许可证》,建立了收缴水资源费制度 。
2000年,农场生态环境建设步入实施阶段,根据上级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的建立及长远规
划的指示,通过实地勘察将占地面积为450公顷的红毛碱厂和300公顷韩炮沟列为保护地,同时
制定了管理办法。
农场将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场建设做到了有机结合。2000年7月5日,农场召开生态经济场
建设专题会议,成立了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场建设领导小组,场长张化文任组长,成员由环保、
土地、林业、建设、农业、绿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生态经济场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办,由专职
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内业建设,制定生态示范场建设规划方案。会上宣布了实施环境保护
与经济场建设八大工程,即:生态节水农业绿色有机食品建设工程,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
工程,生态畜牧养殖业及草原植被恢复工程,退化土地治理工程,生物多样化保护和湿地保护
工程,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生态小城镇建设工程,农场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2000年4月10日,农场成立了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
2000年4月,农场对影响农场居民生活的噪声源采取多种措施,使800多户居民改善或消除
了噪声危害。为消除场区的交通噪声污染,农场拓宽了庆柳路、中央大街等多条道路;对机动
车全部改用低噪声喇叭,使交通噪声从原来的83分贝降到55分贝。
2000年5月6日,农场下发了《关于收取环境污染费的通知》,《环境噪声管理细则》,就
实施内容、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
农场在历年治理声源的基础上,开展了区域性环境噪声治理,职工家属楼地段 6家主要声
源单位的19个声源经治理年均下降28分贝,受益群众占全场总人口的7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