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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农场的发展过程分 5个历史阶段,在各个历史时期,财务管理均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法。

  1968年以前,农场是省委机关的副食品基地,其财务管理均按事业预算的办法管理。

  1968年5月~1979年9月是“五七”干校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1968~1971年,“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些干部的工资均在原单位发放,干部所需的行
政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当时干校下设 6个营,分为农业、工业、后勤服务行业,各营均
设财务会计,干部所劳动的成果在内部也进行单独核算,计算盈亏,但“五七”战士的工资未
纳入成本,所以历年没有亏损。所有盈亏均纳入行政经费的预算管理。

  1972~1979年,按照省委决定,把教学和企业采取分开管理,即教学部分办长期培训班和
短期培训班,生产部分按照农场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干校下设计财科,前期隶属于办公室,
后期隶属于生产处。计财科按三块分别进行核算,即生产企业按农场管理与核算,计算盈亏,
向省财政局农企财务处报决算,盈利不上交,亏损给予退库弥补;教学部分按行政经费预算管
理办法管理,向省财政局文教财务处报预决算;基本建设部分,向省财政局基建财务处报预决
算。

  1979年10月~1980年12月,隶属于哈尔滨管局。生产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办法走上了垦区
的管理渠道。

  1981年至1993年7月,农场的财务和学院的财务有分有合。起初学院下设计财科,对实验
场和学院的财务分别核算,实验场的财务按农场的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学院的财务按事业的预
算管理办法进行核算;中期,实验场的财务单独分离出来,成立实验场计财科,进行独立核算;
1984年,实验场计财科和学院计财科又合并一年,但在财务管理上仍实行单独核算;1986年后,
实验场的财务又从学院的计财科中分离出来。

  总之,在学院时期,财务或独立管理、或统一管理,实验场始终是学院的一个事业单位,
其生产财务计划、基建计划、小型水利设施、公安、政法等均未纳入总局的计划,没有得到总
局的各项投资。

  学院搬迁后,农场隶属于绥化管局,生产财务计划才真正的纳入了垦区的计划管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