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8~1973年 8月,农场劳动工资机构,隶属于“五七”干校政工处(前身为政工组),李
树奎任副主任(副组长)。

  1973年8月~1979年9月,农场成立劳动工资科,隶属于生产处,吕宗昌任副科长、科长。

  1979年10月~1993年7月,徐迎建任负责人、副科长、科长。

  1993年8月~1996年8月,姜桂任科长,魏淑文任副科长(主管劳动工资)。

  1996年8月~2000年,张玉艳任劳资科科长,主抓劳动工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