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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1985~1993年,柳河工商物价所只有管理人员2人。1993年又配备 1人,3人负责工商、物
价管理,兼管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并受农场委托兼管技术监督。1997至1999年
连续三次,消费者协会被总局工商管理系统评为先进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也曾多次被绥化分
局工商物价分局评为先进分会,特别是1992、1997年,两次被黑龙江省工商局、省个协评为先
进分会,1999年,3人均获分局先进工作者称号。为了加强窗口建设, 工商所采取服务到基层,
扶持到个人的做法,并多次向社会捐款。1998年向肇源受灾户捐款 4 800元,向子弟校及幼儿
园累计捐款2 700多元,向农场爱卫会捐210元,向个体户张文华捐405元。

  柳河永富餐具厂,1994年春遭受一次火灾,厂房被烧,库存的筷子也化为灰烬。工厂面临
倒闭的边缘,为了使这个厂恢复生产,工商物价所多次为这个厂排忧解难,借电机、筹资金,
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为其减去7 500元工商管理费,使这个厂在短期内恢复了生产能力。

  1998年,一场百年不遇的松花江、嫩江洪水,袭击了肇源农场,使这个场的职工群众深受
其害。来农场暂住越冬的肇源农场职工张娟,想开一个餐厅以减轻农场的负担,但因为资金不
足而着急上火。工商所闻讯后,为其垫付资金(从个人借的),并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免收一
切应缴纳的规费,使张娟的“情缘餐厅”在农场红红火火地开了起来。

  林业公司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出现了三角债。为了不使企业蒙受损失,经工商所同意,允
许林业公司把顶债的肥皂等物品在大集和专门场地销售,不收一分规费。工商物价所还帮助解
决了原基建部门库存物资销售问题,深受人们的好评。

  工商物价所多年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了大量工作,1985~2000年末,共处理了大小不一,
情节不同的假、冒、伪、劣案件18起。1999年 6月23日,在柳河发生了啤酒瓶爆炸小事件,工
商所会同法庭、庆安技术监督局,对此事件进行认真地查处,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