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 党组织建设
1984年 6月成立实验场党委,建立了党建工作制度,使实验场党委及基层党支部建设得到
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文化结构和年龄分布也发生明显变化。
1987年 3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领导,场党委印发了《中共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
院实验场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内容有:党委会议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学习讨
论制度。这些制度建立后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和落实。场党委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向
各基层党支部印发“征集意见表”。1987年末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共收到基层党支部的意见和
建议50余条,场党委班子都做了答复。当年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活动,被评议的基层党
支部书记和机关科级干部共17人。在个人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全场党员以诚恳而热情的态度对
这些中层领导干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当年场党委还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
使用、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了党费收缴办法和个人应缴标准。自此,党委的各项工作逐步
完善起来。
1988年 1月,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工作,农场党委向各支部印发了基层党组织四项
制度,即:党支部例会制度;党员考评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要求各支部将这四项制度张贴上墙,作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1993年 8月,农场归属绥化管局,农场党建工作更加具体而完善。农场党委印发了创建标
准化党支部工作方案,对生产队、事业单位和机关党支部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制定了具体条件。
各党支部贯彻落实了与党员目标相关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考评、奖惩制度”等。
1994年2月,农场根据总局制定的建设小康队、小康场标准(建设小康队标准:人均收入3 000
元,人均家庭纯财产5 500元,人均砖瓦住房面积15平方米,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0%,高中教育
普及率85%,无计划外生育,三室二场齐全,环境建设好;建设小康场标准:人均收入3 000元,
人均家庭纯财产5 500元,人均砖瓦住房面积15平方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7 100元,人均动物
性食品摄入量35公斤,人均衣着支出360元,万人口犯罪率小于或等于6, 高中教育普及率85%,
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5%),制定了《小康场、队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分三步建设小康场、队
的方针,目标及主要措施,并成立了小康场、队建设领导小组,由农场党委书记、场长任组长,
党委副书记主管,组织部具体操作此项工作。至1996年末,两个农业生产队经总局、分局验收
合格,被命名为小康生产队。1999年底,农场经总局、分局验收合格,被命名为小康场。
自1995年以来,农场党委结合小康队建设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经济发展、密切党
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工作。农场成立了扶贫办公室,开展了场领导、机关科室领导、生产单位
干部、富裕党员包扶贫困户活动。1995年,全场36户贫因户年底脱贫35户。1996年为贫困户提
供帮扶资金 5万余元,并从提供致富信息、技术指导、协调服务,资金投入等方面开展扶贫工
作,年底 95%脱贫。1997~2000年, 农场每年都要组织春秋两次帮扶活动, 到田间地头进行
“一帮一”进行具体帮扶,收到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