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风廉政教育
第二节 党风廉政教育
保护、教育、监督、惩处是纪检监察的四项基本职能。自1985年纪检监察机构成立以来,
农场不断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委每
年都要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尤其是1993年步入农场系列后,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在管局纪
检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管局的具体纪律案例,开展得更加具体而生动。
1994年农场纪委下发了 《柳河农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主要内容:1、严肃党纪政纪,
确保农场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2、从一点一滴做起, 从上到下形成监督网络体系,协助党委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一旦出现纪检案件,必须认真查处,严肃执纪;4、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
1994年12月查处案件一件:物资公司小金库案件,小金库金额达63 000元。处理结果:扣
罚物资公司经理安万福3个月工资,扣罚会计包滨荣1个月工资。
1995年 4月,开展了以清内外欠款、清仓查库、制止公款下饭店、用公车办私事、婚丧事
大操大办、赌博为内容的专项整风工作。当年清理小金库1个,发现并处理了一些违纪行为。
1999年,农场纪委印发了《柳河农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实施方案》,对管住腿(车费)、
嘴(客餐费)、耳(电话费)作了明确规定,有效地制止了此类违纪行为的发生。
2000年,按分局纪委和农场党委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教育活动。主要开展了警示教
育和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组织全场党员干部学习和观看《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电教片10余场
次,上党课5次,听课人数达90人,写心得体会和观后感100余篇,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加座
谈会人数12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