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消防
第五节 消防
农场公安分局消防队1993年7月组建,配备专兼职消防队员 7名,购置“东风141”牌消防
车1台。
1998年 4月,农场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火险隐患专项整顿治理活动,以江泽民总书记“隐患
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政府指导,企业管
理, 人民参与和安全检查,隐患自除, 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
《1996~2000年消防规划》要求,公安分局消防队采取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消防原则,
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整改火险隐患,控制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
故的发生,为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自消防队成立以来,每年春秋两季制定《安全防火实施方案》,从宣传到具体工作的实施,
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农场无一例重大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