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队伍建设 1995年归属绥化农垦法院管辖后,农场法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两个素质”,完善管理
制度和监督机制。1995年,被农垦绥化法院评为“文明法庭”。
进入90年代,柳河法庭的工作任务按照年初法院和农场对法庭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层
层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在工作中,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制度建设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建
立、健全岗位责任制21项;设政务公开板一块,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对立案收费,裁判文书
制作、执行强制措施等工作加以规范,确保诉讼活动的公开化和公正性。设举报箱一个,举报
投诉电话法院、农场各一部分别为0455-8762390和0455-4459148,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
干警在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电话投诉。规范了干警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特别是
八小时之外的一些活动,以大庆乘风法庭为榜样,使干警更加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规定。为了
更好地强化监督机制,及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
意见和建议,每年向社会各行业、基层部门、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发出征求函至少30份以上。
提高业务理论素质是柳河办案组归属绥化农垦法院后的紧迫问题,柳河办案组全体干警在
1995年参加了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 结合法院 “三个一”工程、
“双学双考”、“岗位培训”、“续职培训”等业务理论学习活动的开展,下笨工夫,苦练内
功,夯实基础,扎扎实实从基础学起,虚心请教,共同研讨审判方式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执行艺
术,大胆实践,截止2000年11月共审理民商事案件 399件,未出现一件错案。截止2000年末,
法庭3名干警均达到了本科学历。
2000年,结合“三讲”教育、“双学双考”、岗位培训、开展“学、查、改”、法官职业
道德教育、“两风建设”等活动的开展,统一了干警的思想,牢记“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
谁服务”的宗旨,自觉强化了干警职业道德方面的修养,使干警的言行举止规范化标准化,维
护了人民法庭的良好形象。从而增强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真正树立起以民为本,执政为民、
廉洁奉公的宗旨意识,自觉抵制来自权势干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方面的影响和诱惑。更新
了司法观念,积极进取,努力争取办案的法律与政策、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最大限度地保护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 “争创双十佳活动”、“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活动”、
“树行业新风,评最佳最差单位”、向北京海淀区法院干警学习等一系列活动开展,增强了干
警的荣誉感,对干警普遍进行一次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在政治理论修养方面,做
到学习经常化、自觉化,系统化、理论化,提高干警文明执法水平。
法庭受理案件情况统计表(1980~2000年)
表4-5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