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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

1977年




3月 管理局对农场实行财务总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企业、盈利分成的管理
办法。
4月13日 贯彻中共中央37号文件,绥化农场管理局党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深入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战役。
4月13日 绥化地区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绥化农场管理局副局长和有关人员38人参加
了会议,同时布置了管局“农业学大寨”事宜。
5月22日 经农场总局批准,调红色草原牧场“三七”高射炮到绥棱、红光、海伦、肇
源等场发射降雨弹,第一次试验人工降雨。
6月15日 国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召开工业学大庆会议,绥化管理局参加会议的有主管
工业的副局长、各场领导、先进企业单位、个人代表103人。
9月10日 绥化农场管理局发出通知,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劳动局(1976)126、270号两个
文件精神,做好死亡职工子女、配偶的安置工作。
9月16日 召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大会,奖励先进科研单位21个,先进个人
26名。
10月1日 根据国家规定,给部分职工调资晋级。晋级人数20782,占职工总数47.8%。
11月12日 根据黑龙江省龙革办(77)81号文件规定,将各县在农场经营的供销社移交所
在地农场。从此,建立了绥化垦区的商业系统。
是年 红色草原牧场一分场三队饲养的成年母牛,年平均产奶量7000公斤,创当时
全国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