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置沿革 绥化垦区所属农牧场,土质肥沃,草木繁茂,是个宜农、宜牧、发展多种经营的好地方。
早在清王朝时期,朝廷就注意了这块富饶土地的开发。20世纪初,帝俄经营的中东铁路,就经
过垦区的大部分土地,使这里逐步成为发展农牧业生产的重要地区。1931年“九·一八”事变
以后,日本侵略者侵占东北,为了瓜分中国,西自肇源、萨尔图(大庆市)起,北至铁力、海伦、
绥棱等市县,建立各种名目的“开拓团”,开垦大量耕地,掠夺这里富庶的资源。随着侵略
战争的失败,这些“开拓团”才彻底瓦解。所开垦的土地多数荒芜。
东北解放以后,党和国家发出了“发展生产,支援前线”的号召。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中
期,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先后建立起大小不同规模的各种农牧场,有国
营的,有省属地方国营的,有县营的,还有国家办的劳改农场。其中县营的农场,由于多以畜
力耕作、手工劳动为主,加之规模小、土地分散,经营水平低,多数并入或移交省营农场系统,
有的并入人民公社,有的发展成为县营示范农场或良种场。
1946年,回民支队在安达县萨尔图区接收伪满汉企业“裕昌源”的牧场,建立回民支队牧
场,1949年并入中共哈尔滨市委牧场。
1947年11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在萨尔图区建立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萨尔图种畜场。
同年,东北人民政府将原购买苏侨家庭牧场而建立的安达县贸易局牧场,改为东北人民政
府贸易部萨尔图牧场。1949年冬,移交黑龙江省土产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土产公司萨尔图
牧场”。1951年初,又移交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1952年5月并入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萨尔图
牧场。
1948年2月,肇源县在西部的二段屯建立郭罗尔斯后旗示范农场。1953年底移交黑龙江省
农垦厅领导,改为国营肇源农场。
1948年2月20日,海伦县在福海区建立第一农场。1963年移交黑龙江省农垦厅,后改为红
光农场。
1949年北京和平解放后,北京奶牛场将原“新中国经济建设公司”改为北京奶年场萨尔图
分场。同年,中共哈尔滨市委在萨尔图区建立牧场。
同年春,中国人民解放:东北军区在铁力县建立荣军农场。1952年2月移交黑龙江省。3月,
黑龙江省公营农场管理局在原荣军农场的基础上,建立铁力机械化农场。1953年3月移交给
黑龙江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在此基础上建立林业劳改支队。1954年劳改犯人被遣送伊春,房屋、
土地移交铁力机械化农场。1955年冬与农建二师四团合并,建立国营“十·一”农场(铁力
农场前身)。1949年10月,海伦县在海北区建立水稻农场,后并入海北人民公社。
1951年10月,东北人民政府相继接收白俄厂家哈尔滨秋林公司经营的萨尔图、免渡河两牧
场,组建了农林部国营农场管理局第二牧场。
同年,安达县在马鞍建立三区农场。
1952年6月,黑龙江省在萨尔图建立育成马场。同月,安达县在萨尔图建立企业公司牧场,
并将中共哈尔滨市委牧场、安达县三区农场并入该企业公司牧场。
1953年1月,黑龙江省育成马场、安达县企业公司牧场、安达县农牧场,合并组成“黑龙
江省萨尔图种畜场”。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厅领导。
1953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萨尔图种畜场、北京奶牛场萨尔图分场、东北国营农场
管理局第二牧场,合并组成“国营萨尔图畜牧场”。隶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
1954年4月,黑龙江省农业厅在阿城县建立阿城种猪场。1974年交东北农学院做实验农场。
1955年1月,萨尔图奶牛场并入黑龙江省萨尔图种畜场。同年9月,国营萨尔图畜牧场与黑
龙江省萨尔图种畜场合并,组成“国营红色草原牧场”,隶属黑龙江省农垦厅领导。国营红色
草原牧场的成立,标志着建国前后,党、政、军、财贸各部门在安达县萨尔图地区先后创办的
农牧场由独自经营转为统一管理。也就是说,国营红色草原牧场就是由这个地区的农牧场逐步
合并而成的。
1955年3月、8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分别在绥棱、海伦、安达建立第24、8、18劳动改造支
队,对外称绥棱农场、海伦农场、安达畜牧场。
省属农场有:国营红色草原牧场、国营“十·一”农场、国营肇源农场、国营阿城种猪场。
此期间,省公安厅系统所属的劳改农场有:绥棱农场、海伦农场、安达畜牧场。
县营的有:海伦县第一农场、海伦县第二农场、海伦县第三农场、海伦县水稻农场。
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兴起,黑龙江省撤销农垦厅,农场领导体制也相应地发生了较
大的变动。
9月,红色草原牧场下放嫩江专署,后与当地两镇一乡合并,组成全民所有制人民公社。
海伦劳改农场,肇源农场、阿城种猪场下放所在地县领导。绥棱农场划归绥化地区公安局领导。
县属的海伦县第一农场并入海伦劳改农场领导。
1959年,黑龙江省上收下放的农牧场。肇源农场复归省农垦厅,劳改农场复归省公安厅。
海伦县又将并入海伦劳改农场的海伦县第一农场收回,扩建成红光农场。
1960年1月,肇州县将新主人民公社所辖新贵、新和、新合、先锋4个管理区和新主营区第
五生产队合并建立和平种畜场。1961年交黑龙江省畜牧厅。1962年3月划归省农业厅。
1961年4月,撤销红色草原人民公社,恢复红色草原牧场建制。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厅。
1963年,黑龙江省农垦厅接收海伦县红光农场。
1964年3月,经黑龙江省报请国务院批准,在嘉荫县境内建立嘉荫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农
垦厅领导。
1965年,安达劳改畜牧场划归安达市,隶属县农业局领导。
1968年,黑龙江省农牧场再次下放。阿城、肇源、和平、海伦、红光等农、牧场划归所在
地县。绥棱农场归哈尔滨市。嘉荫、铁力、红色草原等农、牧场划归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
兵团序列,分别改为独立一、二、三团,由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领导。
1972年3月7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设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上收各下放的农、牧场。
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下设分局,管理各所在地区的农牧场。
1972年4月6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农场分局正式成立,管辖绥棱、海伦、红光、
肇源、和平、安达6个农牧场和鸡西煤矿。
1973年1月又将阿城、庆阳、岔林河3个农牧场划归绥化分局领导。
绥化农场分局基本情况表
表2—1
续表2—1
1973年末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指示,将阿城种猪场移交东北农学院做实验农场。
1974年1月,根据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1973)292号文件指示精神,又将庆阳、岔林河
两场交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哈尔滨农场分局领导。
1976年2月29日,黑龙江省省委、省革委、以龙革发2号文件颁发《关于改变生产建设兵团
体制的实施方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
局,下设11个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改称国营农场。根据文件规定,原绥化农场分局改为“黑
龙江省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隶属省国营农场总局领导。
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除领导、竹理原来绥化分局时期的绥棱、海伦、红光、肇源、和平、
安达6个农牧场和鸡西煤矿外,又将原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独立一团、二团、三团,即嘉荫农
场、铁力农场、红色草原牧场划归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
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基本情况表
表2—2
1978年根据黑龙江省政府指示,将红色草原牧场移交大庆石油管理局,减少土地面积1393
373亩,耕地178540亩、人口28977人、职工11524人、大牲畜8597头。
1979年,又将鸡西煤矿移交哈尔滨管理局。1979年至1985年,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建置没
有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