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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林政与森防

第六节 林政与森防



建场初期,林政与森防工作比较薄弱,各农牧场都没有设专门林政人员,森防工作无人过
问,以致出现滥砍乱伐,毁林现象十分严重。
自1972年农垦分局成立以后,对林政工作十分重视,森防工作被纳入议事日程。在局机关
设置中配备了专职林政人员。1973年,大部分农场在场部林业部门配备了专职护林员。1975年,
嘉荫、红光、绥棱等农场配备了专职林政人员。1983年,红光农场还配备了一名专职森林警
察。
自从加强了林政建设后,坚持不懈地进行了森防宣传教育工作,训练森防专业队伍,强化
防火指挥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组织领导上,自上而下地采取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办法,成立防火委员会,主管领导任主
任,部门领导任委员。在宣传教育上,加强“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严格遵守护林防火规
章制度”、“保持自然生态平衡,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在专业队伍培
训上,主要是集中训练,学习外地经验,宣传本单位典型。如:嘉荫农场在专业队伍配备上,
设12名专业扑火队员,购置了5付对讲机,设两个了望塔,16台风力灭火机,防火指挥车、运
输车、摩托车各1台,防火期实行昼夜值班,值班车、摩托车分路检查,对场区森林防护起到
了保证作用。红光农场、在春秋两季,实行封山戒严,建立乡规民约;村屯路口设岗盘查,深
入林地检查,实行严管严罚,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做法,使护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管
局对上述经验进行了大力宣传和推广。到1985年全局各场在护林防火工作上,采取了比较有力
的措施。1972年到1985年,海伦、红光、绥棱、铁力、嘉荫、肇源、和平等7个农牧场,连续
12年无森林火灾。
为刹毁林风,给林政工作人员以实权,嘉荫农场于1982年、1983年,处理了8起滥砍盗伐
林木案,有力地制止了毁坏林木现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