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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经济效益

第七节 经济效益



对林业的经济效益,海伦农场于1984年,在第五生产队作了详细调查。该队在1964年造的
人工林,平均保存率在80%以上。以其中一亩地为计算标准,20年间,间伐两次,收入1050元,
还保存活树150株,平均胸径12厘米,计活立木达9立方米,每米按150元,计1350元,总产
值达2400元。扣除各种成本费200元,纯收入2200元。每亩每年平均收入达110元。同亩产200
公斤小麦纯收入32元相比,是小麦纯收入的3.75倍。
全管局到1985年有人工林26万亩,活立木蓄积达30万立方米,价值6000万元。扣除3200万
元的总成本(包括将来采伐的予付费用,而活树继续生长增加的立方米数还未予算在内)。20年
间,造林纯收入达2800万元,平均每年纯收入达140万元。相当于红光农场生产一年的纯收入。
堪称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同时,森林对农业生产的防护作用,有无价可估的经济效益,
对生态平衡、美化、绿化环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都将产生巨大作用。
1972年到1985年,林副产品生产开展的主要项目有:食用菌生产,主要生产木耳及各种人
工蘑、中药材栽培、小木加工、浆果加工、森林采集、林中狩猎等。这些生产项目,不但解决
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也为家庭副业生产收入提供了方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