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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草原利用

第二节 草原利用




1、绥化垦区草原均系天然草地,具有耐践踏、萌生力强的特点,适于牲畜放牧。60年代
之前,草原面积大,草质好,产量高,牲畜吃和职工烧用不完。但后来开荒逐年增加。1959年
开荒1.09万亩,1960年开荒增至4.8万亩,1964年开荒达11.9万亩。从1970年开始,农场进入
耕地面积大发展时期,开荒国家投资。到1980年的10年间,全局开荒36万亩。荒原总面积由
1970年的87万亩,下降到1980年的50万亩。
2、畜牧场对草原的利用,由原始放牧的方式,逐步探索科学放牧。西部的安达、和平、
红色草原牧场,对草原采取近地放牧,远地采草和轮换放牧地块的形式。和平种畜场1972年后
进入历史大发展阶段,饲草饲料成了牧场的主要矛盾。不但饲料每年由管局调拨,饲草也开始
到农村购入。牧场采取措施,草原归畜牧科管理,打草统一规划,指定地点,统一采集,统一
使用。



和平种畜场第六生产队专业奶牛场在放牧

60年代的采草方法以人工为主,用钐刀放片;70年代以马拉割草机和人力割结合;80年代
后以机械为主,有机引割耳机、搂草机、打包机、运草车,基本上实现割草机械化。牧草收获
时间为7月中旬到9月中旬。但从多年考察,7月中旬到8月中旬采集的草为佳。因为此时草成熟
的好,产量高,蛋白多,霉烂,牲畜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