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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53年,肇源农场成立了机耕队,这是绥化垦区最早的机务组织。
1955年,肇源农场成立了农机室,后改称作业科。同年,铁力农场成立了4个机耕队,共
有63名新学员,连干部3人,排干部7人。其中女职工3人。
1957年,绥棱农场成立农业机务室。11月,成立3个机耕队。
1963年,和平种畜场以先锋分场十村生产队为中心,建立了机耕点,为各生产队代耕。但
当时场里的主要领导认为:牧场使用拖拉机“不合算”,“消耗大不增产”,不如使用马,既
干活又产驹,一举两得。于是,便把刚刚发展起来的拖拉机和农机具卖掉,农机代耕点也被撤
销,农机人员则相应减少。
1964年至1971年,各场的农机工作虽基本不单设管理部门,但都有其专业人员,嘉荫农场
设了农机牧办公室;红光农场成立了综合科,农机工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前成立了农
机专业管理部门的肇源农场,将农机工作划归生产办公室;绥棱农场将机务工作划归生产科。
1972年,绥化农场分局成立时,在生产组内设专人抓机务工作。同年,和平种畜场重新武
装了机务力量,各生产队成立了机务队,生产队配备了机务副队长和机务技术员,场部设专门
抓机务的副场长。
1973年,分局生产组改为生产科,科内专设2名农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机管理工作。
同年,嘉荫农场各生产队配备了机务副队长和机务技术员,加强了农机管理。
1976年,绥化农场分局改组为绥化农场管理局,生产科改为生产处,机务、农业、林业等
项业务统归生产处,负责机务工作的仍设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同年,绥化垦区在贯彻党中央的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期间,机务系统开展了标准化管理竞赛。各级机务管理
部门得到充实和加强。管局生产处专管机务的人数相应增加,1981年增至5人。各农场普遍设
了机务副场长,各生产队设了机务副队长,有的还配了机务技术员、统计、保管员等专业人员。
1984年,机构改革层层展开,有的场农机科与农业科等业务部门合署办公,改称为生产办
公室。红光农场农机科变为农机服务公司。
1985年,绥化农场管理局及所属各农牧场建立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责
是:贯彻国家农机安全法规、规章等;制定本地区安全法规实施细则;勘察、鉴定、处理农机
肇事;组织动力机械驾驶员的年度检查、培训及考核;核发拖拉机、自走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
员的牌证照和登记,签发转出通知单;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检查等。
自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成立后,各场相继举办了驾驶员培训班,进行了考核发证,建立档案
等工作。1985年底,全局共核发驾驶证2404个,发农用号牌1677付。农机监理队伍中的每个成
员,都参加过各层次的业务训练班,达到人人能熟练地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正确地处理各
种农机肇事,有效地防止了各种农机违章现象的发生。
1985年,管局决定将农机管理从生产处分离出来,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属办公,组成机
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