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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场商店

第一节 农场商店




一、红光农场
于1949年,经海伦县政府批准,建立了供销合作社。经销商品由海伦县供销合作联社批发
调拨。由于店小、人少,经营小商品,日销售额仅达百余元。
1952年,经海伦县委批准,决定建立供销分社,营业室20多平方米,资金0.5万元,经营
商品300多种,年销售额3万元。1953年,营业员由2人增到4人。
1955年,又增建护林供销社,地址在叶家屯(第一生产队),营业室24平方米,经营200余
种商品。营业员1人。
1967年,红光农场场部供销社扩大到拥有5间土房,100平方米的营业室,3间仓库、3间办
公室。门市分百货、布匹、食品、生产资料4个组,每组1名营业员。年销售额5至6万元,年利
润额0.5万元。
1975年,场供销社营业室面积扩大到200平方米,门市由4个组增加到5个组,营业员9人,
经营1500余种商品,年销售额8至9万元。利润额达1.5万元。
1977年7月供销社移交给农场,更名红光商店,进货仍在海伦县。当年,门市部迁入了新
建的砖瓦结构的营业室,面积120平方米。门市分5个组,13名营业员,经营商品2200余种。
到1983年,商店拥有解放牌汽车1台,铁牛一55胶轮拖拉机1台。仓库710平方米,办公室
186平方米,全店职工43人,年销售额152万元,利润额2.5万元。
二、海伦农场
自1955年建立分销店。当时只有3人,营业室安置在仅60平方米的小草房里。没有柜台和
货架,就用木板支起来代替。经营100余种生活必需品。年销售额可达3万元。
1956年开始建立供销社,营业室面积扩大到210平方米,营业员5人,经营300余种生产资
料和生活必需品,年销售额上升到10万元,利润额达0.8万元。
1962年至1966年,全场先后增设6个分销点,总占用房屋面积达1100平方米,其中砖瓦结
构占550平方米。
1971年,共有经销人员42人,年销售额达69.7万元,利润额0.9万元。
1978年,海伦农场商店建成,总建筑面积850平方米,营业室面积达500平方米,库房面积
25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全店职工46人,年销售额开始达到百万元,利润额达1.5万元。
1982年商店经营达到高峰,全店共有64名职工,年销售额达161.7万元,利润额达2.5万元。
到1985年,7年间,年年销售超百万,连年经营盈利。
三、和平种畜场
1960年在肇洲供销社联社领导下,建立两个分销点。1966年,供销社形成两个造反派组织,
整天闹夺权,造成经营管理混乱,亏损达万元。
1967年,供销社与场直银行、汽车队、加工厂、供应站联合组成“五大部”、设立了先锋、
英台、火箭3个分销店。售货员达28人。
1968年,供销社根据群众需要,建立了食品加工厂,制作麻花、饼干、光头饼、烧饼、绿
豆糕、月饼、杂拌等,增加了销售额。食品加工获利5000元。供销社年销售额达5.5万元。到
197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场、安达县联社的先进集体。
1972年,供销社为了调剂余缺,活跃市场,扩大购销业务,召开了由大同镇百货批发部、
五金店、生产资料等7个部门参加的物资交流大会,商品达百余种,成交额2万余元,创本供销
社历年销售最高水平。
1974年供销社迁到砖房,增设了图书组,年末售书额达5万余元。这个图书组到1977年,
连续被安达县联社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1975年,供销社党支部总结多年的经验、教训,开展了仓库大整顿、安全大检查、店容店
貌大改观的创新活动,使供销社面貌一新。安达县联社组织几次人员前来参观学习,并授予“
三大创新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1978年,种畜场接收了供销社,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店。1979年购进“
五十铃”日本产汽车1台,解决了长期以来进货难的问题。
1981年商店购销业务活跃。销售计划105万元,实际完成120万元。利润计划为1.37万元,
实际完成2.26万元。
到1985年经济政策放开,商业网点逐步增多,集体、个体商店增加5个,销售额都在万元
以上。商店门前成立了农贸市场,小商小贩生意兴隆,活跃了市场、方便了群众。
四、铁力农场
于1957年在三站建立商店,负责农场中片4个生产队的生活与生产资料供应。商店职工4人。
主要经营纺织、大小百货、烟酒、生产资料等400多个品种。
1962年建立了农场供销社,业务归铁力县供销联社领导,人事管理归农场党委。下设4个
供销门市部,职工24人,流动资金达80万元。负责商品供应与农副产品收购。经营品种600余
个,年销售额85万元。
1969年,生产建设兵团系统建立商业领导机构。农场供销社改为独立二团商店,职工50人,
流动资金100万元,经营商品达千余种。年销售额达54万元,利润额4.5万元。
1972年,全团有12个连队建立了代销点,占用商店资金1.5万元。方便了群众,扩大了销
售量。年销售额达192.4万元,利润额达16.8万元。职工80人。
1980年,商店拥有家属住宅共650平方米,营业室537平方米,屠宰房105平方米,锅炉房
150平方米,汽车1台,暖汽锅炉设备1套,土暖气锅炉5套。职工91人。年销售额达208.9万元,
利润额达2.9万元。
到1985年,农场商业网点形成,场部有中心商店,下设5个门市部,职工95人。各生产队
有代销点。
五、绥棱农场
在绥棱县四海店地区组建时,仅有1处“宝山供销社”,归绥棱县供销联社领导。
1962年,县联社决定将。“宝山供销社”一分为二,一处为宝山供销社,一处是四海店农
场供销社。两处相距仅有200米。两社行政管理人员共5名,营业员8名、采购员2名、更夫2名。
县联社于1965年10月下旬,又将两处供销社合并为“宝山供销社”。合并后精减6人。供
销社的业务由县联社领导,党群关系实行公社党委与农场党委双重领导。
1970年2月,根据哈尔滨市革委会常委1969年73次会议和1969年12月29日由省、市联合召
开的,有绥棱县、农场、宝山“五·七”干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通过了关于由农场自办
综合商业网点的决议精神,农场在四海店场部地区设综合性中心商店,各分场共设8个分销店,
并将绥棱县宝山供销社库存商品按人口比例,合理价格,一次性结算,拨给农场商店。农场
商店仍由绥棱县批发站供货,不足部分由哈尔滨市解决,原宝山供销社部分人员调到农场商店。
商店归农场主办以后,经过多次调整、扩大,到1985年,已初具规模。中心商店建起400平
方米的营业室,300平方米的库房,有汽车1台。经营商品达二千多种,分日用百货,烟酒、纺
织鞋帽、五金交电化工、生产资料等营业组。下设四个分销店,8个代销点。职工37人,年销
售额达117.5万元,利润额达2.7万元。
六、嘉荫农场
于1964年建场时,商业由嘉荫县商业科管理。在农场两处设供销社。双河供销社下设一个
分销点,平均年销售额30万元。稻田供销社下设3个分销点,平均年销售额40万元。利润额0.5
万元。
1969年6月5日,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通知精神,经嘉
荫县与农场协商,将两个供销社移交给独立一团,并接收职工33人。接收后,人员增到69人,
资金由24.9万元,增到67.6万元。并建立了总社。
1971年,商业经营额增到143.2万元,利润额9万元。
1978年,商店共有职工71人,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开始独立核算,平均年销售额达200万
元,利润额达5万元。商店下设五个门市部,23个代销点,基本满足了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的供
应。
1979年至1985年,随着发展商品经济政策的落实,出现了集体和个体商业。在3种所有制
商业经济并存的形势下,作为国营的商业企业,必须在改革的新潮中以崭新的面貌出现,进一
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竞争意识。通过文明经商的学习和教育,增强了全体商业职工主动积极
热情为顾客服务的自觉性,使国营商店继续起到了主导和表率作用。7年间,平均年销售在250
万元以上,平均利润额在6.4万元以上。其中1983年销售额达到264万元,为7年中的最好水平。

绥化农场管理局历年商业零售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
(1976—1985年)
表7—4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