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食
第三章 粮食
绥化垦区农牧场,在组建初期,没有建立粮食管理专门机构。各场在相应部门设专人管粮
食工作。如肇源农场从1954年到1958年,先后由总务股、办公室、供销室、加工厂等部门或单
位设专人代管。和平种畜场1960年至1962年在场部设立粮食所,这是绥化垦区第一个粮食专门
管理机构,1963年又将这一机构撤销,归入计财股代管,配两名专管粮食工作的人员。
1963年至1967年,各场将粮食工作纳入经销科管理。
1968年,生产建设兵团组建,粮食工作划入团后勤处商业股。
1972年,绥化农场分局设产品管理处主管粮食工作。各场仍由经销科负责粮食工作,各生
产队配备粮食保管员,有的配备粮食化验员。
1976年,粮食工作由管局经营办负责。
1978年,粮食工作纳入商业处,各场的粮食工作则由商业科代管。
1979年,管局成立粮食处,各农牧场成立粮食科,负责粮食管理、销售,米、面、油、酒
加工。
1985年,管局及各场都成立了商粮贸公司,主管商业企业、粮食管理、外贸出口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