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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管理机构



1972年4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分局刚组建时,行政机构很简单,只设有秘书
组、政工组、生产组、计划财务组、劳动工资组等部门。同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
理局绥化分局委员会成立,设政治处,处内设组织科、宣传科、纪检科等。同年10月,绥化分
局行政机构由组改为科,设有办公室、劳资科、计财科、供销科、基建科、工副业科、生产科
及公安分处等部门。
1976年2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机关行政机构取消科的建制而成立处,设办公室、
生产处、经营管理处、畜牧处、物资处等很少几个部门。当时,由于上级只核给编制80人,
一些工作难以开展。比如政治部,上对省国营农场总局4个处和中共绥化地委18个部门,分管
组织、干部、监察、宣传、理论、报道、文艺、教育、卫生、体育、共青团、妇女、机关党总
支等13项工作,还兼设路线教育办、知青办、审干办、工宣办、招生办、计划生育办等6个办
公室,人员定编仅21人,大体1人只能分管1摊工作。这种人员少而工作项目多的矛盾,一直没
有得到妥善解决。
1976年10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将铁力农场六连建制划归管理局直属,成立科学研究所。
科研所业务指导由管,局生产处负责,党的关系归管局机关党总支领导,财务、计划归管局
经管处安排并单列户头,物资供应由管局物资处负责。科研所的管理机构初步定为5个科室,
即政治处、办公室、科研科、生产科、经营管理科,定员95人。
1977年3月,原管局农建办改为基建处。
1979年1月,龙农总(1979)9号文件《关于农场总局、管理局机构调整和编制定员的通知》
中规定;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编制总数为679人,其中机关编制80人,事业编制333人,机关附
属企业编制266人;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机构可设置政治部、办公室、生产处、经管处(含计财、
劳资、安全生产)、粮食处、工交处、商业处、外贸处、物资处、畜牧处、通信管理站、人
民武装部;允许在不超过编制总数的前提下,提出适合本局的机构设置方案,报总局批准。
1979年3月,共青团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成立,隶属共青团绥化地委。
1979年4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在绥化组建党校,在铁力农场十连所在地即铁力县王杨
组建教师进修校,同时机关增设了文教卫生处、对外贸易处、商业处。
1979年9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工会筹备委员会,至年底,各农牧场都建立了工会
委员会。同年12月,机关又组建了粮食处、工业交通处。
1980年3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撤销政治部,增设了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
律检查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机构。同年5月,管局在原安达畜牧场场部组建技工学校。
1981年7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计划财务处。同年12月又组建劳动工资处,原经营
管理处随即撤销,同时管局机关党总支改为机关党委。
1982年5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撤销技工学校,将管局党校、教师进修校迁至安达,成
立干部进修校。
1983年1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党委设立政法办公室。同年10月,省国营农场总局颁发
总农艺师、总农机工程师、总经济师“三总”工作暂行条例,目的在于健全技术责任制和推行
管理科学化。同年12月,农总干字(83)211号文件任命陈乃康为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总农艺师,
任命韩永胜为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总经济师。同时,绥化垦区各农牧场也都设置了总农艺师、
总会计师、总农机工程师,全局共选配“三总”17名。
1983年12月,绥化垦区首届科协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35位科协委员会委员,健全了
科协组织。
1984年1月,共青团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转归共青团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委员会
领导。同年2月,机关组建科技处和司法处,并根据省国营农场总局的批复,成立绥化农垦农
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及其经理室,将商业处与粮食处合并为商粮处。根据省国营农场总局下达的
新编制,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恢复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老干部处;将
政法办公室改为政法委员会;原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纪律检查
委员会。
1985年1月,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基建公司。同年4月,组建勘测设计室,并将种子公
司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同年7月,组建农机处、工商行政管理局(含物价局)、卫生防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