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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建设

第二节 机构建设



绥化垦区内各级党和行政管理机构是国营农场的综合部门,是垦区企业的领导机关。多年
来,由于它的特殊条件和环境,除了企业管理机构外,在农牧场和管理局两级领导机关中,还
含有部分国家政权机构,如公安、司法、工商物价管理等部门,具有政企合一的性质。
1948年2月,郭尔罗斯后旗旗营农场(即肇源农场)组建,场部经过勘察,设在肇源县西南
的二段屯,隶属肇源县粮食部门主管,当时农场有管理干部38人。1950年,全场建立5个生产
中队,明确划分了生产组织机构。1952年2月,农场组建4个科室,即:场长办公室、总务股、
农业股、畜牧股。1948年2月20日,海伦县地方国营第一农场组建,场部设在海伦县福海区东
北乡的叶家窝棚,归海伦县管辖,这就是红光农场的前身。当时只有5名干部,设场长1人,主
持全场行政事务工作,农场没有分设机构,只设管理人员和会计各1人。翌年农场下设3个分场,
一、二分场场址在叶家窝棚,三分场在双录区刘洪录屯。1955年3月,安达畜牧场(黑龙江省
第十八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建立。4月海伦农场(黑龙江省第八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建立。8月,
绥棱农场(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建立。这3个农场隶属于省公安厅劳改局。1955
年10月,铁力农场的前身——国营“十一”农场成立,隶属省农场管理厅,农场有转业官兵1
800多名,场机关设总务科、人事科、保卫科、生产科、财务科、供销科、基建科。1960年1月,
和平牧场组建,隶属肇州县,场机关设有总务股、物资供应股、计财股、农业股、机械股、
畜牧兽医股、粮食所等,行政工作人员33人,党委工作人员8人。1964年3月,嘉荫农场在嘉荫
县双河镇组建,隶属省农垦厅,有干部45人,行政科室设办公室、农业室、农机室、畜牧室、
财务室、供销科、基建科;党群部门设政治处、工会、共青团委员会。至此,绥化垦区8个农
牧场先后组建完毕。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农牧场的党政机构被打乱,初期由“文化革命小组”
执掌权力,后期完全限于瘫痪状态。1967年上半年,在全国“一月风暴”的影响下,除嘉荫、
铁力农场外,其它农牧场相继被造反派夺权。1968年至1970年,各农牧场相继成立了“革命
委员会”,为党政一元化的领导机构。农场革命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保
卫组、武装部等机构,下面设分场、生产队或连队。
1968年7月,大批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鸡西等地知识青年来农场。根据中
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
东北农垦总局所属农场和黑龙江部分省属农场、黑河农建一师、合江农建二师合编为黑龙江
生产建设兵团。1969年3月和7月,铁力农场和嘉荫农场分别编入生产建设兵团序列。团机关完
全按照部队编制,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下设业务科或股。
1972年5月,根据省委批转省生产指挥部党委《关于改革国营农场领导体制》的报告,组
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分局。分局地址在绥化县城内,机关分为党委和行政两部分,
分局领导设正、副党委书记,正、副局长和正、副政委。党委委员实行党委制。党委工作部门
设综合性的政治处,处下设组织科、宣传科、纪检科;行政机构设办公室、生产科、计财科、
供销科、基建科、工副业科、劳动工资科和公安分处等业务部门,分局机关编制89人(64个事
业编制,25个行政编制),配编60人。管辖肇源、红光、绥棱、海伦、和平、安达6个农牧场,
各农牧场根据场型大小,分别设立了与分局机构相对口的业务科室,基层单位设营、连、排、
班。
1973年初,根据省农场管理局的指示,将庆阳、阿城、岔林河3个农牧场划归绥化分局领
导。1974年1月,根据省局指示,这3个农牧场又交由省农场管理局直接领导。
1976年2月,根据黑龙江省委改变兵团体制工作小组《关于改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体制
的实施方案》,组建黑龙江省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原绥化分局所属的6个农牧场和原兵团所
属的嘉荫农场(兵团二师独立一团)、铁力农场(兵团二师独立二团、红色草原牧场(兵团五师独
立三团)一起划给绥化农场管理局管理。管理局领导设正、副书记,正、副局长和顾问。机关
的机构设置也有所变化,党委工作部门政治处改为政治部,负责组织、干部、监察、宣传、文
教、卫生、群团和知青工作,并增设了人民武装部(兼管保卫工作和通信工作)。行政部门设办
公室、生产处、经营管理处、物资处(站)、畜牧处、农建办公室等,机关行政编制80人。
1976年10月,管局党委决定,将铁力农场六连建制划归管局直属,成立绥化管局科学研究
所,为局直副处级单位。
1978年2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撤销红色草原牧场,除四分场外,其余全部移
交大庆。
1979年至1981年,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的机关机构又有所增加,党委部门撤销了政治部,
新设了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恢复
了工会组织。行政机构增设了商业处、粮食处、基建水利处(原农建办)、文教卫生处、对外贸
易处、工交处、劳动工资处、计划财务处、公安局;还建立了种子公司、通信管理站、党校、
中心医院、教师进修学校等。
1979年6月,经农场总局批准,撤销安达畜牧场,将该场划给和平种畜场,在原场部组建
了绥化管局技工学校。1982年5月,根据总局指示,撤销了管局技工学校,并将管局党校、教
师进修学校先后从绥化管局、铁力王杨迁去,成立绥化管局干部进修学校等。
1982年9月,农场总局党委做出《关于组建垦区政法机构的安排意见》,绥化管局对组建
工作做出布置,相继建立了绥化农垦法院、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1984年,绥化管局根据改革的精神,对机关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调整。管局级领导中增设
了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经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三总师”(总工程师、总农艺师、
总会计师)和顾问。党委工作部门有:政治部、组织部(含老干部处和人事处)、宣传部、共青
团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科协;在行政部门中,实行了政企分开,减少了商业、粮食、外贸、
物资等行政处,根据这些主管的业务工作,改为企业公司,扩大了企业编制,成立了农工商企
业公司经理室、农工商联合企业贸易中心、物资公司、外贸公司、基建公司。管理局机关行政
编制80人,直属附属事业单位编制168人,公安司法与企业编制121人,总计369人。
到1985年末,绥化管局所属农牧场有:绥棱农场、海伦农场、红光农场、肇源农场、和平
种畜场、嘉荫农场、铁力农场,共7个农牧场。局直企事业单位有:管局干部进修学校、管局
科学研究所、管局通信管理站、管局中心医院、管局基建公司、管局种子公司、绥化农垦农工
商联合企业公司、绥化农垦食品厂,共8个单位。管局机关按省农场总局批复的编制为:纪律
检查委员会、组织部(与人事处、编委办合署)、老干部处、宣传部(与统战部合署)、政策研究
室(与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政法委员会;工会、团委、人民武装部;办公室(与信访办
公室合署)、计划财务处、劳动工资处(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商业粮食处、工商行政管理
局(含物价局)、农林处(与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农机处(保留农机监理站名义)、畜牧
渔业处、工业处(与交通科合署)、基建水利处(保留土地环保办公室名义)、物资处;公安局、
检察院、法院、司法处。行政编制80人(不含人民武装部),机关事业编制168人,公安司法事
业编制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