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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绥化垦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1956年开展的。铁力农场在1956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党代
会,选举成立了中共国营“十一”农场(即铁力农场)第一届监察委员会。监委会由5人组成,
党委副书记朱玉利兼任监委书记。1957年,海伦农场成立监察委员会,有委员5人,房明民任
专职监委书记。1961年4月,和平种畜场成立了监察委员会,由5人组成,党委副书记毕永德兼
任书记。1963年11月,红光农场召开第一届党代会,成立了党委,下设监察委员会,配备了书
记、副书记。绥化垦区的其它农场在建场初期都没有专门监察机构,只设置了监察委员,负责
党的纪检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绥化垦区的监察工作被迫中止。1968年兵团组建后,
铁力、嘉荫两场分别召开了党代会,没有选举新的监察委员,监委工作由党委政治处负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县团级以上各级党委没有建立纪
律检查委员会的,要尽快建立”的精神,各农牧场在1979、1980年两年先后成立了党的纪律检
查委员会,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员。1980年2月,管局党委根据总局党委指示精神,
成立了管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岳富孝兼任书记,张其瑞任副书记,主持纪检委
日常工作,宗瑞林、王贵刚、韩永胜、陈光耀、盖长良任委员。任志玉、施孝德为纪律检查员。
1983年12月,经省委同意、总局党委批准;原党委副书记蒋树荣任纪检委书记,主持纪委
全面工作。1984年7月,经总局党委同意,绥化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蒋树荣、姜克大、任志
玉、傅传岱、韩永胜等5人组成,蒋树荣仍任书记,姜克大、任志玉任副书记。

绥化管局纪检组织机构统计表
表9—7 (1979—1985年)


续表9—7


续表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