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访机构
第一节 信访机构
1972年以前,管理局、农场两级都没有专职的信访机构。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由各部门对
口管理,或由行政临时指定专人办理。1972年建立绥化农场分局初期,信访工作由政治处代管。
在信访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1977年,绥化农场管理局设立了信访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
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事宜。各场也相继成立了信访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日常信访事务。1981
年信访办公室改为信访科,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人员,加强了领导,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
党委分工有1名常委负责信访工作,实行专职负责,对口办案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提
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