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红光农场
第二节 红光农场
红光农场始建于1948年2月20日,其前身是海伦县第一农场。1963年,由黑龙江省农垦厅
接收,定名为红光农场。1976年3月,划归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
红光农场位于小兴安岭西南麓丘陵地带的海伦县城东北叶家窝棚处。东经127°11′至
127°36′,北纬47°31′至47°42′。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明显,冬季寒冷干燥
多风雪,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多雨早霜。无霜期115天。年日照2300小时。≥10℃积温2150℃
至2300℃,属黑龙江省第四积温带。年平均气温0.8℃。年平均降水量572.7毫米,多集中在七、
八月份。
农场土地面积23.3万亩,耕地13.2万亩,林地1.8万亩,草原0.9万亩,水面0.24万亩,有
扎音河、双岔河流经场区成为界河。场内林农相间,林木繁茂,土壤肥沃,水草丰足,是黑龙
江省中部的产粮区。山产品资源丰富,年产量150余吨,有的进入国际市场。
场部距海伦火车站25公里,在车站设有办事处和铁路专用线。全场总人口12125人,职工
3453人。所辖15个生产队,11个工商企业,中小学校20所,职工医院1所。机械设备,有拖拉
机123台,联合收割机69台,汽车33台,农业机械总动力10873千瓦,机械化程度91.8%。工业
有农机修理、建材、粮油、饲料加工等项。尤以面粉加工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已达国家标准,
年产量11016吨。年产白酒153吨,畅销省内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受极“左”路线的破坏,造成连年亏损。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积极清除“左”的影响,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自
负盈亏,职工生产热情高涨。在农业生产上实行耕作改制,依靠科学挖掘土地潜力。调整产业
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在提高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放宽政策,发展集体、个体经济,
改变“一穷二死”的局面。1980年实现了扭亏为盈。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780.5万元,比1978
年提高16.4%。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29.0%,比1978年提高18.1%。集体、个体饲养奶牛
291头,奶羊2297只,年产奶量1300余吨,收入67.4万元。个体工商业79户,从业人员134人,
营业额75.8万元。
这个场的潜力仍然很大。尚有可垦荒地6.5万亩。工业设备利用率只达到60—70%。山林、
草原、水面尚待进一步开发。丰富的山产品没有充分利用。在深入改革中,农场经济将出现新
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