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绥棱农场
第五节 绥棱农场
绥棱农场于1955年8月,由黑龙江省公安厅组建,隶属劳改局。对内称黑龙江省第24劳动
改造管教支队,对外称黑龙江省地方国营绥棱农场。1968年,下放给哈尔滨市,定名为绥棱农
场。1972年春,省农场系统与劳改系统所屈农场合并,划归省农场局绥化分局。1976年,全省
统一农垦管理体制,划归绥化农场管理局。
农场位于绥棱县境内四海店地区,属小兴安岭南麓丘陵地带。东抵三吉台、半截河,南接
阁山林场、海鹰部队农场,西联双岔河幺、幸福幺,北与红光农场第九生产队接壤。地理座标
为东经127°19′至127°41′,北纬47°25′至47°38′。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
温1.4℃,无霜期128天,年平均降水量563毫米,全年日照时数2898.7小时。
农场现有人口7979人,职工3314人。土地总面积42.1万亩,耕地面积16.9万亩,草原1.5
万亩,水面1万亩,林地面积1.5万亩。农业队15个,养鹿队1个,林业队1个,工业企业6个,
商业企业2个,建筑企业1个。各种拖拉机135台,联合收割机90台,汽车29台,农机具配套齐
全。
1978年以前的23年中,认真贯彻执行了艰苦奋斗、勤俭建场的方针,为国家创造财富,同
时使劳改罪犯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
1979年以后,农场在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引下;随着劳改犯人的撤出,逐步实行改制,实行
经营承包联产计酬,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反映在农业生产上,除1985年遭受特大自然灾
害外,到1984年单产提高12.1%,7年生产粮豆13.1万吨,上交8万吨,商品率60.8%,盈利736.7
万元。工副业生产,投产了水力发电站、黑加伦饮料加工、食品等项目,产值184.9万元,占
工农业总产值26.5%,比1978年提高19.8%。全场种植黑加伦684亩,产果54吨,收入1.62万元。
养马鹿1200只,产茸645公斤,收入40余万元。另外,还发展了养鱼业、养蜂业,收获鲜鱼14吨,
蜂蜜2.5吨。积极扶持集体、个体发展畜禽饲养。1985年末,收购职工家属肥猪1683头,鲜蛋
18吨,牛奶60吨。随着生产的发展,同时发展了文化教育事业,改善了社会福利,青年普遍就
业。除提高普通教育外,还办起了专业职高教育,已毕业170人,分配到重要的生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