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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层单位建置

第三节 基层单位建置


自1955年建场起,基层各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置。各基层单位名录与建置沿革如下:
表1-1


续表1-1


另:场部地区还有加工厂、修配厂、电管站、水管站、制砖厂、水利队、基建队、中学、
小学、医院、招待所、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均于1958年后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