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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动方针

第二节 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动方针


从建场至1957年6月,本场先后接收由天津、哈尔滨、密山、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
押送的罪犯4 227名。
这些犯人初来时其中的大部分人都无农业生产技能,部分犯人是从工业劳改单位调来的,
部分犯人是刚判刑不久。来场后,他们看到建场的艰苦生活环境,怕冷怕累,思想波动很大,
部分犯人认为自己的刑期长,体力弱,怕死在这里回不了家,有些犯人不认罪不服法,不安心
改造企图逃跑,他们抗拒改造,拒绝劳动,公开不出工,少数犯人公开与管教干部顶撞,违犯
监规纪律的事时有发生。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犯人顽固地坚持反动立场,在监舍内书写反动标
语。还不时发生犯人逃跑。由于是刚建场,干部对犯人的思想一时还难以掌握,而对犯人的看
押与警戒在当时既无监舍也无围墙,住处四周森林茂密,武装看押人员又少,这些都给监管和
改造犯人增加了困难,鉴于这种情况,本场认真贯彻了“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
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劳改方针,每年都有计划地对犯人进行冬训。内容是:根据犯人存在
的不同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刚调来场的犯人进行政治、时事、认罪服法的教育,辅
之以国际形势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国家前途和个人改造前途的一致性,稳定了思想做到安心改
造。
1956年还在犯人中开展了扫除文盲和学文化活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
为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技能,除常年采用边教边学互教互学与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外,每年还
利用冬闲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二年间共培训农业技术人员110名,木工瓦工78名,铁工24名。
为便于分别教育与重点管制,对犯人实行了分管分押。
1956年6月《绥农新生报》创刊。《绥农新生报》的刊印,丰富了犯人的生活内容,调动
了他们的生产劳动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生产。本场遵照中央关于改进管教工作的精神,对犯
人实行了人道主义待遇,每月发给他们零用钱,安定了犯人的情绪。同时,在犯人中选任了大
组长,并评选出大批的改造积极分子,组织这些人到社会上去参观,他们参观了农业生产合作
社,访问了五保户及犯人家属,受到了深刻地教育,消除了思想上的种种顾虑。
实行这些措施后,不仅把过去不会劳动的罪犯改造成有一定生产技能的人,而且通过脱胎
换骨的改造,使他们由罪犯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公民。
本场在改造工作中贯彻了奖惩制度,到1957年6月末,共奖励表扬改造中表现好的犯人861
名,其中有87人立功,有305人受到物资奖励,有469人受到表扬;同时惩治了55名重新犯罪的
罪犯,对刑满的679人予以释放,并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其中返乡288
人,其余的396人按照自愿就业的原则,根据他们的专业与所掌握的生产技能在本场分配了工
作,有的当了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医师、会计、统计,还有的当了农业工人;这期间他
们中的31人将家属迁入本场落户,有的在本场结婚安家,还有的将爱人从外单位调到本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