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全面实行改革落实责任制
第三节 全面实行改革落实责任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掀起改革的高潮。本场在开展标准化作业的同时,于
1980年普遍建立了经济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就是按经济规律管理企业,把企业的经营成果
与职工个人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经济责任制规定:
1、总场对生产队实行二定(定产量、定利润)一奖惩(超产盈利奖励,减产不完成利润计划
罚款)。
2、生产队生产作业组实行二定(定产量、定利润)一奖惩(完成利润计划或超计划利润奖励,
完不成计划或超过计划亏损额罚款)。
3、工业生产单位实行两定一包的奖惩办法,“两定”是定生产任务定质量,“一包”是
包经营成果。奖励以完成生产任务为前提,奖励按增收节支部分的“6:3:1”比例分配。对
完不成生产任务的按职工工资额的4%罚款,部分指标没完成的罚职工工资额的2%
4、总场对物资供应单位实行库存物资定额,零配件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三项材料每亩
按7元核定,油料、煤炭、化肥、农药按实际库存周转量核定,三项材料储备资金场部仓库每
亩占6.5元~6.8元,生产队每亩占0.2—0.3元,最高不超过0.5元,超过储备定额被视为
超储积压物资。对盲目采购,工作失职造成新的积压,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按盲目采购总额万
分之一罚款,由单位负责人从工资中扣收,作为单位奖励用款。供应机构强行下拨搭配供应,
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按搭配总额万分之二罚款,由所在单位从工资中扣收,奖给反映情况的人。
5、对中、小学校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约留用。
6、机关人员在全场所有生产队完成和超额完成总场批准的生产财务计划,同时场部管理
费不超支的,按基层生产单位平均得奖数的80%提取奖金;全场平均计算完成生产财务计划场
部管理费不超支的按生产单位平均得奖数60%提奖金。反之,减提奖金百分之多少。
实行这种经济责任制,初步改变了以行政方式管理经济的做法。但“铁饭碗”“大锅饭”
“大帮轰”的现象还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1984年,为贯彻总局关于“提高企业素质,迎接新的挑战,为实现经营状况的决定性好转
而奋斗”的战斗口号,结合本场的实际情况,本着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和按劳分配的原则,
拟定了经营承包责任实施办法,实行逐级承包,层层落实,对各生产队实行“三定”“四包”
“八统一、一奖罚”的办法。“三定”是定人员、定土地、定设备。“四包”是包产量、包
财务指标、包积肥、包造林。“八统一、一奖罚”是统一计划、统一技术设施、统一供应生产
资料、统一规划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统一物价、统一收购产品、统一安排义务劳动、统一场规
队约,其它每突破或达不到“一包”增发或减发单位平均奖金5%。并在当年开始试办单户、
联户家庭农场,鼓励职工从事开发性承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场掀起子改革的浪潮,实行了财务包干。从1982年开始,按
中央(82)2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企业整顿,1984年3月,本场对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将原来的24
个行政科室减为14个。并成立了基建工程公司,经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物资供应站,工交
办公室,教育科与中学合并,卫生科与医院合并,林业科与林场合并,职工教育办公室与干校
合并。从而改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上下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