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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副业生产

第四节 副业生产


建场初期,农场的副业项目有:养蝉、养蜂、养鸡、养兔、捕鹿、采集、编织、木器
加工、钟表修理及被服加工等。副业产品有:蜂蜜、鸡蛋、鹿、皮张、小型木制品、草鞋、柳
罐、筐、苇蒲、橡子、榛子、蘑菇、药材、犯人被服等等。1960年,成立了捕鹿队和养蜂场。
1973年,在水利队址(原养蜂场)成立了副业队,同时,捕鹿已开始设点饲养。
1979—1981年,农场成立了服务队,负责人分别是韩玉泉、白洪生,隶属于场子直接领导。
服务项目有:酱醋、豆浆、豆腐、冰棍、被服加工、环境卫生、销售部(供应场部地区职工
家属的粮、油和副食)、钟表修理、养鱼和蔬菜种植等。同时,各分场都先后设有豆腐房和菜
园,以制做豆腐和供应蔬菜。
养蜂隶属副业队管理,蜂蜜产量最高的一年是1983年,达13.2吨,蜜蜂箱数为366箱。
1981年7月,农场成立了多种经营办公室,本场副业生产隶属多种经营办公室负责。到1985
年,农场的副业项目大部分都解散了。蜜蜂、冰棍机转卖给个人,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蔬
菜种植划归五队管理,销售部并入粮油加工厂,只剩钟表修理、理发、制豆腐、采集野山菜、
饲养家禽、牲畜等项目。
1985年,职工养蜂42箱,上交蜂蜜2500公斤,有从事副业生产的职工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