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检
第七节 纪检
一、工作概况
1978年以前,本场未设专门纪检机构。1979年,场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违纪党员
干部的组织处理均由纪委提出意见,报场党委审批执行。
1979年11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为尽快地把被“四人帮”破坏的党风恢复过来,
保证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场纪委围绕整顿党风、维护党纪这个中心,认真
贯彻执行了《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分二批举办党员培训班,学习《准则
》,轮训党员298人,占党员总数的98%,同年5月,针对当时农场表现突出的不正之风,纪委
下发了文件,明确指出,严禁大吃大喝、侵占公物、以物易物、贪污盗窃、收礼受贿、结婚大
操大办,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1981年7月,举办了新党章(修改草案)学习班,受训党员占党
员总数的90%。1982年,场纪委又重点地对基层36个党支部进行了执行《准则》,整顿党风情
况的大检查。自1981年起,在场内建立了抓党风责任制,狠抓了党风违纪案件的查处。至1985
年12月,共立案35起,35名违纪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名、党内严重警告5名、警
告处分26名)。违犯党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处分,打击了歪风,树立了正气。
在整顿党风的同时,场纪委还认真作了平反冤假错案,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工作,
截止1985年3月,共复查案件137起,平反冤假错案106起,其中死亡2起。审查党员干部在“
文革”中表现,已查清结论的24人,其中场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1人,工人3
人。对其中有问题的1名场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按政策规定做了适当的调整。1982年2月,开
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结合企业整顿,从检查纪律入手,共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的34起,其中立案16起,涉及党员2名。在处理这16起经济案件中,给予开除处分1名,退赔赃
款赃物价值6 412.08元。
二、政治运动
(一)整党、整风运动
1957年,全场开展了整风运动,本场在同年的11月份开始整风。
运动开始后,“领导干部带头鸣放,引火烧身,启发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大胆地放,
坚决地放,彻底地放”。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发动了3个鸣放高潮,共贴出大字报3 140张,鸣
放意见25 282条。
这些大字报尖锐地指出了场内某些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揭露出建场以来由于
管理不善造成高达61万元的损失和浪费,也揭露了部分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少数人存在着严重
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违法乱纪、不执行党的决议等问题。对这些意见,党委给予肯定,在整
风总结报告里指出:“占90%以上的意见都是正确的,对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推动我们的社会
主义事业,都有重大意义”。但却把少数人的意见看成是“右派分子恶意向党、向人民、向社
会主义制度进行猖狂进攻”。
1958年3月17日下午,由本场党委书记张培恭进行开展反右派斗争动员。这次运动在本场
持续了16天,全场的337名职工只有场部地区的140名职工参加。原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张万鹏、
曲祥祯、方明,刑满就业人员朱文宣等4人被定为右派分子。
(二)整风、反右倾运动
1959年,本场开展了以反右倾为中心的党内整风学习和党外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根据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针对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认识上存在的不同问题,运
动采取普遍检查过关与重点帮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全场121名党员干部中有118人参加了这次运动,运动中被重,点帮助4人;另有占职工总
数96%的650名非党职工也参加了这场运动,其中被批判与接受重点帮助的有13人。
这次运动历时半年,于1960年4月7日结束。
(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5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锦州步兵学校副校长丁剑锐带领由170名锦州步兵学校的解放
军干部组成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分团进驻本场,在本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社教队进场后,经过短期摸底(了解情况),于9月5日进行全场社教动员,宣讲“二十三条”,
发动群众,教育干部,揭发问题,对全场各级干部进行排队划类,一二类为好的和比较好的。
三类为有问题有错误的,四类干部为阶级“异已分子”或“蜕化变质分子”。全场从上至下,
所有干部都“上楼洗澡”(检查批判)。“轻装上阵”。各单位的财务,帐目一律封存,进行
清查。同时开展对两类人员(犯人、刑满就业人员)的教育。
对揭发的问题,经过查证核实,社教分团于1966年4月9日有重点地选择了10个人的问题汇
篇成《大事例》,供全场干部在大辩论时参考。(附大事例)
这次运动本场找出严重的四不清(政治敌我界线不清,丧失无产阶级立场,贪赃枉法,包
庇坏人;工作上违犯党的劳改方针政策;思想上追求名利地位,革命意志衰退,腐化堕落;经
济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干部41人,占干部总数的12.2%。揭发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者
64人,贪污总金额达10 943元。其中金额在300元以上者有11人。另有7人交待了隐瞒家庭出身
及重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历史及伪报革命历史等问题。
同时,对支队(总场)、大队(分场)的领导核心做了调整、提拔了支队与大队干部7人,这
样既加强了核心力量也为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把各种问题都当做阶级斗
争在党内的反映,从而使部分干部遭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附大事例目录:
1、一个蜕化变质的被服厂主任
2、一个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副大队长
3、X分场大队长XXX五大事例
4、如此“五好干部”
5、徐克礼反动本质未变,农场领导受惑放纵
6、敌我不分丧失立场数例
7、刑讯逼供一例
8、吴芳的冤案是怎样造成的
9、农场干部执法犯法数例
10、资本主义经营表现种种
由于工作成绩显著,本场纪委于1982年、1983年连续两年被绥化管局党委评为先进纪委,
本场党委被中共绥化地委评为先进党委。1983年,党委书记孟宪玺被总局党委评为抓党风先进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