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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四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5年至1961年,全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教科负责。1955— 1958年,宋锡岩任科长,
韩玉泉任副科长,有科员9人。1958年至 1963年,魏兴海任管教科科长,管教科的编制增加到
13人。
1958年在四海店地区设立四海店派出所,由绥棱县公安局领导,李孝伯任所长,设民警1
人,主管业务是管理本场人员、住本地区的森工局人员、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户口。
1960年,李孝伯调出,朱国卿调入任派出所所长,仍设民警1人。
1961年设立绥棱农场公安分局,全称为:绥棱县公安局绥棱农场公安分局。金仲山任分局
长,杜纯玉任副分局长。业务受绥棱县公安局领导。
1963年,派出所朱国卿调出,于永昌调入任所长,设民警2人。一直延续到1967年“文革”
时期派出所被撤销。
1965年,杜纯玉调出,黄建功调入任公安分局副局长。
1968年,将公安分局、管教科、狱政科合并,改称管教组,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林长胜
兼任组长,军管组副组长刘喜荣兼任副组长,李绍钧任副组长。1969年10月,管教组更名为保
卫组。林长胜兼任组长,刘喜荣兼任副组长,冯汉荣任代组长主管日常工作。
1973年,保卫组改称保卫科、王友、黄建功、杜纯玉3人任副科长。
1973年重设派出所,温洪林任副所长,设民警1人。
1974年,温洪林调出,李秀梅任派出所所长,设民警1人。
1975年9月,李秀梅任派出所指导员,冯汉荣任副所长,设民警2人。
1975年,撤销场保卫科,只设公安分局.杜纯玉任副局长、黄建功任副局长。
1975年5月,于洪勋任公安分局副局长。
1976年10月,石长库任公安分局局长至1977年调出。
1983年,温洪林任派出所所长,设民警4人。
1983年,公安分局设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拘留所。孙继华任刑侦股股长,刘志才任
治安股股长,刘殿成任政保股股长,李元喜为拘留所负责人。
1984年,王淑霞任派出所指导员兼管户籍,冯汉荣任所长,设民警3人。
1984年4月,于洪勋任公安分局局长,孙继华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同年秋,由于本场变劳
改农场,公安分局业务改由绥棱县公安局领导,本场公安分局改称:绥棱县公安局四海店分局。
1984年4月,孙继华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志才任行侦股股长,徐光友任治安股股长。
1985年,宋国忱任拘留所所长,设看守警察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