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法庭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本场于1976年10月组建法庭,1977年3月正式划归绥棱县人民法院管辖,称:“绥棱县
四海店人民法庭”。刘培源任副庭长,设书记员兼法警1人;1979年1月设书记员1人,法警1人;
1980年7月设审判员1人。1980年10月,刘培源任庭长,设审判员1人;1982年3月设审判员1人、
书记员兼法警1人。1984年3月,法庭划归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称:“绥化农垦法院绥棱
农场人民法庭”。宋夏修任庭长,设审判员1人,助理审判员1人,书记员兼法警1人。1984年9
月,法庭划归绥棱县人民法院,称:“绥棱县四海店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