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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改农场期间驻军概况

第六章 军事武装

第一节 劳改农场期间驻军概况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内卫公安部队(3541部队)三团二营八连派驻绥棱农
场,执行看押在押罪犯的任务。这个部队于1959年改编为中国人民警察黑龙江省总队五支队四中队;
1960年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团三营十连;1962年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黑龙江省总队
三团三营十连;1965年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黑龙江省军区3394部队三团三营十连、十一连,连
队分别设在场部四海店和三分场。1967年犯人全部调出,该部队随之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