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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训练与武器装备

第四节 民兵训练与武器装备


1981年以前,本场的民兵训练由场内各基层单位分散搞。1981年后,民兵训练由武装部
集中,统一食宿,组织实施,每年训练1期,时间1个月,这样,不但减轻了基层的负担,提高
了训练质量,使全场民兵的军政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而且每年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军事
机关下达的指标。1981年训练步兵70人。1982年训练游击队46人;1983年训练重机枪手32人、
步兵11人;1984年训练重机枪手10人、步兵16人;1985,年训练步兵36人。1981年~1985年,
本场受上级军事机关训练的民兵连长、民兵排长共5人,参加训练的民兵总数为221人。
1979年,本场民兵参加管局军事汇操表演,荣获总分第一名、步枪对抗射击第一名、步枪
对隐显目标射击第三名、投弹第一名。1982年,参加管局组织的连长、排长训练,本场被评为
荣誉单位;同年,参加管局第四期连长、排长训练,本场获总分第二名。1983年,本场在管局
组织的军事考核中,荣获第三名。并获得单兵进攻战术考核第三名。
1978年以前,本场民兵的武器装配由绥棱县武装部配发,1979年后,武器装备更新,旧式
武器全部报废,重新配发了“五六式”冲锋枪、“五三式重机枪”“四O火箭筒”。1979年
前,民兵的武器装备由民兵连保管,1979年后,民兵的武器装备被集中到场武装部统一保管。
1980年,本场修建了150平方米的四防武器库,配备了警卫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198l~1985年,连续四年被评为管局红旗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