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记述了
1986至2000年的农场发展历程,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以发挥志书“资治、
存史、教化”的作用。
二、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0年,本着与上部志书相衔接的原则,部分章节追溯到1968
年。人物传记时限至人物逝世。
三、志前设有概述、大事记,志中设概况、经济、管理、政治、群团武装、公安司法、科
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人物等9 编共52章180 节,志尾设附录。
四、地名均采用省统一命名,原诺敏河更名为努敏河,1997年绥化农场管理局改称农垦绥
化分局。
五、数据表格以编为序,即编序—表序。例如:第一编第一表,为表1 -1 ;第二编第一
表,为表2 -1.
六、《人物编》凡上部志书收录人物,此部志书不再收录。为补前志之遗,内设“开荒建
场人员名录”一节,收录人员均为1955年6 月至1956年之前到场的党政干部、管理干部及基本
工人等。因部分人员调离,无档案资料查证,很多资料源于采访的口碑资料,名录项目不全,
极个别姓名无据可考被遗漏。
七、《附录》内设文献、文征、特辑。特辑以农场党委文件为基础,记述了“4.11”荒火
事件中7 名因公牺牲同志事迹以昭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