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改革
第二节 农业改革
1986~1987年,农场实行统种、统管、统收、统一经营。
1988年,开始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到1989年全场有
1333户1924人办家庭农场923个,其中包括41个家庭林场、14个家庭牧场、16个家庭渔场和852
个家庭农场。由于1989年实行小户承包土地向大户转包,1990年又将农机具重新转让归集体经
营,职工群众将这一过程称之为“翻烧饼”。
农场在总结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1990年在农业生产队实行以联户家庭
农场为主体,以小独户家庭农场、各类专业户及其它各种承包形式并存的“一大带多小”的承
包经营体制。农业机械重新转让,将各户农机具收归集体经营,转让对象由转让给个人改为转
让给联户家庭农场。农场、生产队和家庭农场实行层层承包,指标层层分解的经营管理机制。
职工、生产队、农场建立“定额上交、超额分成、风险共担”的经营管理办法。职工、生产队
和农场的分成比例7 ∶1 ∶2 ,即职工70%、队10%、场20%。生产队对联户家农分成比例7
∶3 ,职工70%、队30%。联户家农内部实行定额记分,以分计酬的分配办法。
1994年,农场从实际出发,在十一队试办股份合作农场、在五队试办职工家庭农场。为调
动职工种地积极性,家庭农场种植麦类作物,生产队安排统种统管统收统一核算;大豆则实行
统种、分管、统收、统一核算。其他作物实行分种分管统收统算。大农场充分发挥统一经营的
优势。
1995年,农场对14个农业生产单位兴办“两场”。即第一、二、三、八、九、十一生产队
和实验站办起了股份合作农场;第四、五、六、七、十、十二、十三生产队进一步完善职工家
庭农场。
1998年,农场为增加对农业投入科技含量,提高标准化水平,在全场实施“十统一”管理
办法,即统一种子施肥配方、植保、播种施肥、中耕管理、小麦收获、轮作、作业标准和收费
价格、耕作、机车调动等方面管理。1999年农场为规范家庭农场规模和种植行为,实施“两规
范一加强”的办法,即规模大户种植面积,控制4500亩之内,规模小户不允许种植重茬大豆。
继续加强生产队统的功能,实行“十统一”。
2000年,农场根据股份合作农场股东和职工的意愿,7 个股份合作农场先后解体办起家庭
农场。
在15年农业改革过程中,农场将多年积累的643 台(套)农机具转卖给职工,收回转卖款
652万元,使家庭农场真正做到“四到户”(土地、农机具、核算、盈亏)、“两自理”(生
产费和生活费)。家庭农场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