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
第二节 粮食
一、机构沿革
1986~1991年10月,农场粮食管理隶属商业科。
1991年11月,农场成立粮食科,武国强任粮食科科长。
1993年2 月,农场成立农工商公司,武国强任农工商公司副经理兼粮食科科长。农工商公
司下设粮贸公司,赵国文任粮贸公司副经理,李秀奎任粮贸公司党支部书记,同年9 月韩东华
任粮贸科副科长。
1994年2 月,王军任粮食科科长。
1995年1 月,张军任粮贸公司党支部书记。
1996年12月,秦玉杰任粮贸科副科长兼收购站站长。
1998年1 月,韩东华任粮贸科党支部书记。
1999年3 月,李建强任粮贸科党支部书记。
二、粮食管理
多年来,农场非常重视粮食管理,有了粮食就等于有了一切,管住粮食农场的各项事业就
能顺利运行。农场一直实行粮食统一管理的办法,建立了“四统一”制度,即“统一入场、统
一整理、统一销售、统一结算”。使粮食管理高度集中在农场粮食科。口粮上交,饲料供应,
任务粮食上交国库,出口销售等均由粮食科调令控制,否则不得动用一粒粮食。粮食管理得到
农场高度重视,1990年投资2.5万元为每个生产队购电子水份测试仪等粮食检测设备。所有入库
粮食均按规定进行检质、化验、检斤过称,实行单品种储存和销售,出入库手续健全,粮食管
理规范。
1990年后,农场加强了各级粮食保化人员(保管和化验)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培训,不
断增强责任意识,依法管粮,使全场粮食管理不断得到完善。
农场在做好粮食管理的同时,积极完成国家征购粮任务,在确保上交和出口任务完成的情
况下,做好“三留”,使粮食管理有序运行。
1998年,国家出台粮改政策,粮食管理由统购统销改以保护价形式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
1999~2000年国家调整粮食收购范围,黑龙江省小麦、高水分玉米不再以保护价形式敞开收购,
推向市场,以质论价。粮食科随着国家粮改政策的变化,实行承包经营,经费不再由农场直补,
采取与销粮挂勾的办法解决。粮食科管理职能也随之发生变化,将重点放在为种地户找市场,
帮助解决产品卖难问题,使职工手中的粮食尽快变现。
三、粮食储存
为使入场粮食减少损失浪费,自1986年以来,农场投入较大资金,改善储存条件,加强了
水泥晒场、金属仓、架棚和库房建设。为减轻晒场压力,加快湿粮处理速度,减少损失浪费,
1988年农场投资106 万元在粮油加工厂院内兴建粮食处理中心,1989年8 月投入使用。1990年
改造烘干塔主机,改造后的烘干机日处理达到2000余吨。二队、三队、八队先后建起小型粮食
处理烘干设备,日处理可达510 吨。通过粮食处理设施的改进和更新,改善了粮食处理和储存
条件,增强了粮食保管安全性能,既减轻了晒场压力,也减少了粮食的损失浪费,还降低了粮
食的保管费用。截止2000年农场拥有金属仓52座,房式仓23栋,粮棚3470平方米,水泥晒场10
余万平方米,年可安全储粮9000吨。晒场机械设备相应配套,加快了粮食整晒进度。截止2000
年购置更新输送机16台,扬场机4 台,精选机11台,清粮机3 台,灌袋机5 台。
四、粮食流通
1986~2000年,农场粮食流通渠道主要通过“三留”、供应、上交和销售。1994年前农场
实行粮油统一供应政策,由粮食科统一调拨粮食选留、加工和供应。职工家庭凭粮油供应证按
月按定量领取粮油。农场在完成上交国家任务粮和留足种子、口粮、饲料的情况下,将余粮对
外销售。1995年后,农场按有关规定取消口粮供应,粮油供应全部走向市场,职工家属口粮购
买可到市场自主认购。
大豆流通渠道除“三留”外,主要通过出口销售。1986~1996年,农场大豆出口年均2000
吨以上。1997~2000年由于农场无大豆出口任务,开始面向市场销售。销售渠道主要为总局粮
食局、大连、秦皇岛等地。在销售过程中农场采取“期货贸易”、“套期保值”等办法以较高
的价位,将农户手中余粮及时售出,使农户卖粮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五、晒场管理
1986年以来,农场晒场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和制度化,各队晒场设有较齐全的晒场工作人
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先进的晒场机械和粮食检测仪器,充足的苫盖物资和仓储设备。随着农
场经济发展,晒场基础建设逐年得到改善。
自1995年以后各生产队晒场实行承包,按耕地面积或入场粮收取晒场管理费用。1999年针
对各队晒场收费情况,农场统一规定收费标准,根据大小队每公顷收40~8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