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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资能源

第四节 物资能源




一、机构沿革

1986~1991年,徐恩泽任物资科科长。

1992年2 月,王生任物资科科长。

1993年2 月,黄克任农工商公司副经理兼物资科科长。

1994年2 月,陈国华任物资科副科长。同年7 月,齐仁华任物资库主任。

1995年1 月,黄克任物资科科长,郭景祥任副科长。

1998年12月,黄克调任农垦石油燃料公司绥棱加油站主任。

1999年1 月,丁福臣任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

1999年2 月5 日,物资公司经理实行招投标大会定标,经招投标领导小组考核研究决定聘
任郭景祥为物资公司经理。

二、物资供应

1986~1994年,全场物资供应是由物资科统配统筹,各单位申报物资领用计划,物资科按
计划进行物资采购,所需资金由农场按计划划拨。为保障生产急需,物资科每年都要储存一定
数量的物资以保需要。各单位按需要到物资科凭场内转账支票领取,各生产队均设有零配件和
油库,都相应储存生产急需的物资。由于两级库存使农场每年形成有120 余万元的物资库存周
转和长期积压。到1995年物资科实行经营承包后,物资供应取消内部转账业务,一律实行一手
钱一手货,农场不再垫付资金,经营者由于赊销造成的损失从经营效益中扣除。农场只收租金,
不承担债务责任。使物资供应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

1995年,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物资科实行经营承包,每年向农场上交租金
30万元,物资科内部实行分组承包,按经营规模确定租金,职工上交风险抵押金,做为弥补经
营亏损或分配资金的依据。物资科当时根据物资供应种类划分生资组、燃料组、配件组、配件
商店组、加油站等5 个组。由于经营机制转变,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每年上交指标均能完成。
到1999年初,根据农垦总局关于石油上划的有关规定,农场物资科燃料组的石油及加油站划归
总局石油燃料公司,农场对物资科采取招投标的办法实行租赁经营,年上交农场租金11万元。
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一律由经营者自筹,经营期3 年。

三、物资管理

农场物资管理在1994年以前为计划管理,1995年以后为经营承包和租赁承包,物资管理逐
步走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