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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服务公司

第五节 劳动服务公司



劳动服务公司是农场1984年根据绥化管局文件要求建立的机构,主要职能是组织集体企业、
安排待业青年就业,曲国祥任公司经理。1984年开始劳动服务公司先后兴办了饭店、抽纱厂、
养鸭场、养兔场等,安置待业青年40余人。1986年上述经营项目相继停业。

1988年6 月,曲祥祯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兼会计,收缴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金纳入公司业
务,后又增加了离退休老干部人员与工资管理业务。1989年以后,劳动服务公司又按绥化管局
规定开始在全场按临时工资总额3 %收缴临时工管理费,所收费用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工作人员
工资和用于组织待业职工开办企业。

1991年6 月,钱凤琴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1992年3 月,王奇调劳动服务公司综合服务部
任副主任。

1993年,劳动就业保险隶属经管办,后按绥化管局文件精神,成立劳动就业保险分局,合
同制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从劳动服务公司分离,归口负责。

1995年,钱凤琴内退,王奇任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人。1998年10月,王奇任劳动服务公司副
经理。

1988年以后,劳动服务公司相继兴办了青年商店、理发店、被服厂、手套厂、棚靠厂、蔬
菜商店,安置待业职工30余人,1994年由于资金等因素上述6 个厂店相继停止经营。劳动服务
公司把重点放在社区服务和劳动力市场管理方面,相继又成立了家俱店和家政服务介绍所。
2000年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劳动服务公司特定历史时期职能逐渐弱化,公司内财会班子被精简,
公司只保留副经理1 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