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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管理

第二节 土地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

全场土地共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垦区、禁止开垦区和
未利用地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79344.5亩;一般农田区面积为13030.5 亩;
建设用地区面积16131 亩;禁止开垦区包括林地、园地、牧草地、水面等面积为104752.5亩;
未利用区面积为87091.5 亩,全场土地总面积为400350亩。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144.65 亩,根
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绥化分局绥垦局发[1995]65号文件的批复,农场原副业队现双兴水库管
理站为自然保护区。

二、土地管理

1996年,土地办对农场土地进行详查变更统计,绥棱农场总控制面积为400350亩,其中绥
棱县境内面积为388335亩,海伦市境内12015 亩。总控制面积中耕地面积为192375亩,占总面
积48.1%;林地面积33898.5 亩,占总面积8.5 %;牧草地面积60867 亩,占总面积15.2%;
园地面积970.5亩,占总面积0.2%;水面面积9016.5亩,占总面积4%;未利用地面积87091.5
亩,占总面积21.8%。这次详查变更统计控制面积比原土地面积420567亩减少20217 亩。

1996年5 月15日,总局地籍现场会在绥棱农场召开。同年7 月土地科在农场计财科协助配
合下对全场土地(五荒)开始实地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