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纪律检查
第三章 纪检监察
第一节 纪律检查
一、历届纪委
1986年,农场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绥化管局党委任命姜立夫任纪委书记,关国兴为副书记。
1987年6 月,农场第九次党代会选举姜立夫、关国兴、董宝胜、刘海生(兼)、宋夏修
(兼)等5 名委员组成中共绥棱农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姜立夫任书记、关国兴任副书记。
1990年4 月,农场第十次党代会选举姜立夫、关国兴、李景新、刘海生(兼)、宋夏修
(兼)等5 名委员组成中共绥棱农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姜立夫任书记、关国兴任副书记。
1993年5 月,农场第十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绥棱农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杨凤山、
孙继良、刘德友、吕玲印(兼)、马宝山(兼)等5 人当选;杨凤山任书记、孙继良任副书记。
1997年6 月,农场第十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绥棱农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当选委
员5 人,杨兴树、张月贵、陶辉、吕玲印(兼)、马宝山(兼);杨兴树任书记、张月贵任副
书记。
二、工作概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场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3 项任
务为内容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改革、发展与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既
要树立党纪、法制观念、严厉惩治腐败,又要把监督“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
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987年,农场纪委印制《绥棱农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责任状》,由党委书记刘乃忠、纪委
书记姜立夫代表党委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这是农场首次以签订责任状形式
落实党风责任制。
学习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经验和加强办事制度公开化工作的落实。1991
年4 月农场成立了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领导小组成员按“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抓分管战线公开化工作,制定所分管战线办事制度公开化工作方案;审核公
开的内容;定期抓检查落实和分类指导。办公室人员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财务监督、审计
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分工负责抓落实,推动办事制度公开化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双五条”和四条补充规定》,1995年3 月
农场纪委制订出《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重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
以地、以粮谋私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与此同时,建立以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为重点的干部廉政
档案,组织全场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如实填报《绥棱农场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登记
表》,统一申报登记备查,把场(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延伸到科队级干部。
1997年3 月,农场纪委重新修订和完善《绥棱农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若干规定》,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意识,经绥化分局纪
委推荐,在农垦总局纪委监察局《黑龙江垦区廉政制度汇编》上刊发。
1997年5 ~7 月,根据绥垦办发[1997]21号《关于印发<民主评议、测评企业领导干部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农场作为绥化分局纪委、绥化垦区工会的试点单位,研究制订了
两个具体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即《关于民主评议、测评农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和《关
于科队级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干部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坚持召开对农场党政领导班子及
党政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测评大会,各单位职工代表集中参加评议、测评,结果与干部的任用
奖惩挂钩。
全面落实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9
年7 月农场党委下发了《绥棱农场党委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
意见》,明确按责任区划分落实党风责任制,场科队三级主要党政领导干部都是抓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农场宣传、组织、纪
委等部门负责协助党委对农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及时检查监督和指导;场工会、各群团组织结
合部门特点开展群众性的民主监督活动。场纪委采取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报告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查阅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评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和“开展评先进树典型活动”等6 项制度措施,确保把责任落实
推进到位。
2000年6 月,农场党委下发《农场党风廉政建设“窗口”建设活动规划》,重点加强机关、
公安、文教卫生、执法执纪部门等窗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刹风整纪,规范部门和行业行为,
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等为民服务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
作,干部和职工群众评价满意率达889 %。
三、理论研究
1996年6 月,农场通过对办事公开化工作的深入调研所撰写的《功在廉政,利在八方》论
文,获垦区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1998年10月,农场纪委撰写的《浅析信访事件增多的成因及对策》论文,被绥化分局改革
研讨会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
1999年2 月,农场纪委副书记张月贵出席垦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作了题为
《强化监督职能,实施成本控制,为农场经济建设服务》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
定。
1999年12月,农场纪委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实践所撰写的《开展民主评议是推进民主监督的
有效途径》论文,获垦区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1998年度,农场党委被农垦绥化分局党委、绥化分局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同
时授予场纪委副书记张月贵、监察科副科长陶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农场纪委监察科相继获得“1996~1998年度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绥化分局“1999
年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1999~2001年度“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度“垦
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纪委书记杨兴树被评为“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场监
察科长陶辉被评为“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