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义务兵征集和预备役工作
第二节 义务兵征集和预备役工作
1986年,农场兵员归绥棱县武装部征集,农场配合。1987年,根据绥化管局征兵工作会议
精神,农场兵员由农场自征,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
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8 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征兵办公室设在场武装部,
具体负责征集对象摸底报名、组织。各单位对征集对象自检、自审,在合格的基础上,农场征
兵办组织初检,管局进行复检,政审由科队、农场两级负责,绥化管局在农场政审的基础上进
行抽审。
新兵确定后服装由管局武装部统一发放,入伍手续由绥棱县办理,兵种及人数由管局武装
部分配,并负责随绥化市一起送到部队。
15年来,农场征兵工作坚持严把政审、体验、文化、定兵等4 关,公开公正征兵、定兵、
送兵,保证兵员质量,未发生一起退兵事件。
1986~2000年,农场征集兵员78名,义务兵退伍69名。
1987年,国家实行预备役制度后,农场武装部详细对复转退役军人登记摸排,把符合预备
役条件,表现好、身体健康的复转退役军人分专业技术建档立册,按要求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农场场部编入八二迫击炮连。
民兵、预备役坚持经济建设当先锋、军事训练当模范,1997年农场20名民兵、预备役战士
参加总局八二迫击炮射击训练,二练习射击15发13中取得总局第三名。1999年10名民兵、预备
役战士参加三七高炮手培训,返场后组成防雹降雨小分队,他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防雹降
雨射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减轻了冰雹和干旱灾害,为农场降低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