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与消防安全
第四节 交通管理与消防安全
一、交通管理
1989年7 月,农场成立交通警察中队,人员编制2 人,隶属公安分局。自成立后每年都举
办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受培训的不仅有农场范围内的驾驶员,也包括四海店镇、四海店
粮库、四海店林场等周边地区的部分驾驶员,驾驶员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在对驾驶员进行
培训和教育的同时,加强了对居民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设绿色通道,
确保了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在场部地区中心路段设置永久性交通标志牌,分线行驶,
各行其道。同时在自养公路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和交通安全宣传,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明显提高,交通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交警中队出色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二、消防安全
消防中队1989年6 月组建,当时有消防车1 台,消防司机2 人。由公安分局治安股负责管
理,遇火警时分局民警参加灭火战斗。1990年3 月招聘4 名消防警,组建了专职消防中队,人
员达到6 人,负责本场火灾扑救工作,仍隶属于治安股。
消防中队注重日常消防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在易发生火灾季节集中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1989年6 月至2000年共出动火警163 次,其中扑
救场外单位火灾108 次。无私的援助,赢得了周边地区友邻单位的好评,获赠锦旗3 面。1991
年绥棱县双岔河乡亚麻厂失火,接到绥棱县公安局求助电话后,局长孙继华立即带领消防中队
全体民警赶赴火场,由于救援及时,火势得到了控制,使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点。双岔河乡党
委一班人亲自来农场公安分局致谢,赠送锦旗一面,上写:“无私支援、友谊长存”。在历次
的火灾扑救中,消防中队主动出击、扑救及时、灭火方法得当,为农场减少经费损失达5 万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