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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务

第三节 税务



1986年,四海店税务分局隶属绥棱县税务局,办公地点为四海店乡政府后院北侧的5 间平
房,工作人员10名,分局长王德胜,副局长赵德芳。

1989年,赵德芳任分局长,王德胜任指导员。年税收收入40万元。

1990年,税务分局在农场中心大街一侧兴建200 平米2 层办公楼。当时业务范围扩到3 场
(绥棱农场、2 个部队农场)2 乡(四海店乡、林兴乡)和十六队林场(14个绥棱森工局所属
林场,2 个县属林场)。

1991年,姜振德、乔洪星任正副分局长。年税收收入近90万元。

1994年10月,国家税收改革,税收业务划分为国税、地税,各设机构,国税以收增值税为
主要业务,地税以收营业税为主要业务。

绥棱县国税局四海店分局,办公地点在原税务分局办公楼,乔洪星、谷俊岭任正副分局长。
1997年国税分局在原址翻建办公楼,原设计四层,但由于资金问题,只建了二层,300 平米。
1998~2000年林刚任分局长。此期间国税年收税额50万元左右。

绥棱县地税局归曙光分局,四海店设征收点,办公地点在国税办公楼内借2 个办公室办公,
王德胜任负责人、工作人员2 人。1995年绥棱县地税局组建绥棱县地税局四海店分局,薄建华
任分局长,并投资在绥建公路与农场场部中心大街交汇处东北角建地税办公楼。计二层260 平
方米。1997年张兆景任分局长,工作人员增加到7 名。1998年孙景坤任分局长,2000年王平任
分局长,此期间,地税年税收税款8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