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一九六二年

一九六二年




一月,监委对二分场十队薛汉臣等盗窃稻种事件作出处理决定。给黄德义开除党籍、开除
干部队伍的处分,给隋永福、扑昌根撤销副队长职务的处分,给薛汉臣开除场籍的处分,给其
他3 名工人罚款、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三月七日,机构调整。机关撤销了组织部、宣传部、团委、畜牧科、基建科,基层撤销了
一、三分场,其所辖的7 个生产队直属总场。

三月二十日,根据中央精神,处理与邻近社(队)的土地纠纷问题,支付现金 18,527
元。

四月,场对职工个人种蔬菜,饲养猪、羊作出具体规定。每个职工允许分3 分菜园地和饲
养少量猪、羊。

十月十五日,十六生产队发生人身伤死事故(C —80八号机车组组长勒奉德将康拜因学员
王加梅轧死。勒被判刑一年,监外执行)。

这年,生产计划未完成,有6 个生产队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