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年发展规化
第六节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年发展规化
在全国农业学大寨的推动下,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独立二团制定了《一九七六至一九八○
年发展规划》。《规划》的要点是:一、耕地面积发展到18万亩,粮食亩产600 ——650 斤,
大豆亩产420 斤。粮豆总产翻一番。
二、每人平均3 亩高产稳产田。
三、工付业产值占总产值的20%。
四、鹿发展到200 只,蜂发展到1,000 箱,一人一猪上《纲要》。
五、半数以上的连队有小型养鱼池养鱼二至三万尾。
六、连连有苗圃,达到苗木自给。户户有二亩薪炭林,大地林网化。
七、职工住宅砖瓦化。
上述规化指标,受当时“左”的影响不可能不高。有些比总局《五五发展规化》提出的指
标还要高。如稳产高产田,(总局《五五规划》指标为2 亩)。到一九八○ 年,涂耕地面积上
交利润、职工住房达到外,其他均未实现。粮豆平均亩产244.8 斤,只达到了指标的50%。猪
平均三个半人养一头。只有两个连队有小型鱼池。鹿茸的产量只有五百多两,为指标的三分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