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十五章 公安志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国营“十一”农场建立时,设保卫科,编制4 人。科长郭聿修,付科长李登成。一九六O
年保卫科撤销,场成立红星乡人民委员会。乡人民委员会内设公安助理员1 名,负责全场的保
卫工作。
一九六八年十月,“十一”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红星乡人民委员会撤销,“十一”农场
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组。业务上由铁力县人民保卫部领导,定员4 人。王振生负责,娄镜波、
马希文任干事,马继亮为户籍员。
一九六九年三月,独立二团成立,按军队建制在政治处下设保卫股隶属兵团保卫处。一九
七○年独立二团划归黑龙江建设兵团第二师,保卫股隶属二师保卫科,保卫股定编5 人。一九
七○年二师成立了军事法院,保卫股增编2 人,编制为7 人。王传功任股长,金国清任付股长。
一九七七年一月独立二团撤销,铁力农场成立,设公安分局,初期业务隶属未定,一九八
O 年七月绥化农垦公安局成立,隶属绥化农垦公安局。公安分局下设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
北山派出所、王杨派出所(未建)、行政拘留所(未建)、定编19人。局长金国清,付局长马
继亮。刑侦股4 人,治安股4 人:政保股2 人,北山派出所3 人,行政拘留所5 人。一九八四
年马继亮调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