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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乡政权

第二十六章 乡政权



农场设立乡政府是一九五七年开始的,当时王兴桥任乡长,下设保卫、妇联、户籍等职能
人员三人,铁力县政府命名为“红星乡人民政府”,业务领导与工资归铁力县,党的领导、人
事管理仍归农场。机构成立一年,王兴桥调出,国家实行政企合一,红星乡的工作停止,乡的
经常性业务,归行政办公室管理。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八日,重新恢复“红星乡”,刘运合任乡
长,职能工作人员五人,分管保卫、妇联、户籍等项业务,业务领导和工资问题归县,人事管
理归农场,红星乡政府对上执行铁力县政府的有关工作布置,对农场处理民事纠纷,婚姻登记,
户籍迁入迁出,民政抚恤、政府选举等项业务。六三年铁力县开展大选工作,红星乡承担了农
场的大选任务,到六五年刘运合调任分场场长,因没有乡长,红星乡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