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局以上的先进个人
第二节 管局以上的先进个人
一九五二年,李新成被评为山东省农业劳动范模。
张玉辉被农建二师评为劳动节约模范。
一九五三年,李新成被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劳动模范。
一九五六年,胡金哲被评为全国农林水系统先进生产者,省农林水系统先进生产者。
赵伟被评为省农林水系统先进生产者。
一九五七年,褚乃章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
一九五八年,顾玉兴受团中央通令嘉奖。
杨启忠被评为省青年积极份子。
陈朝志被评为省畜牧先进工作者。
席方珍被评为省勤俭持家积极份子。
一九五九年,李存真,张聿修被评为省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份子。
一九六○年,王秉良被评为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勇被评为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份子。
一九七二年,徐衍斌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
一九七七年,宋相儒被省农业局、省供销社评为养蜂先进生产者。
宋智信被被评为总局先进生产者。
一九七九年,团中央授予李新“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宋智信被评为农垦部先进生产者、总局劳动模范。
团省委授予马长春“优秀团干部”称号。
石春岭被评为总局模范教师、管局模范教师。
孟庆福、王云山、赵连荣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董克昌被评为总局优秀教师、管局优秀教师。
一九八○年,孟庆福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管局劳动模范。
董克昌被评为全国农垦系统先进教师。
孔维光、张海堂、宋智信、李桂文、马长俊被评为管局劳动模范。
王庆顺、侯来钱、赵连荣、尹德祥被评为管局先进工作者。
一九八一年,王庆顺被评为总局特等劳动模范。
马长俊被评为总局抗灾模范、模范党员。
张英杰、张宗华被评为总局先进会计工作者。
王福生被评为总局青年积极份子。
董兴刚被评为总局优秀团干部。
宋智信被评为总局模范党员。
一九八二年,马长俊、王传河被评为总局模范党员。
王峰被评为总局青年积极份子。
腾学华被评为省“五讲四美”先进教师。
一九八四年,张培坦被黑龙江省史志编委会授予史志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